法庭参与诉源治理的“柳州样本”
2022-07-05 14:27: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琪 曾庆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汪洞人民法庭采取上门审理、就地办案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涉林地权属纠纷。图为法庭干警为双方当事人就地制定调解协议。贾贞妮 摄

  人民法庭处于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最前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和谐、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建立完善人民法庭“四个工作机制”,通过加强诉前矛盾化解、构建便民诉讼服务网络、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等举措,高效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打造出了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诉源治理的“柳州样本”。

  ■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化解“321”工作法,打通诉讼服务“快车道”

  盛夏时节,广受游客喜爱的千年古镇——鹿寨县中渡镇处处是风景,青砖古巷新风和谐,映日荷花香远益清,人民生活和美安宁。

  “基层百姓产生矛盾纠纷,基本上是因为当事人不懂法。法庭坚持调解优先,目的在于调顺民心,调出和谐,调稳根基。”鹿寨县人民法院中渡人民法庭庭长蔡恺说。

  中渡法庭结合辖区生态资源、景区旅游优势,与当地“老师父”调解工作室联合成立鹿寨县首个诉源治理合作工作站,在景区公园、自然保护区新增旅游及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理点,通过“巡回审判+司法协理员信息平台+流动课堂”的方式,联合调处化解涉旅游、环境资源纠纷,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5月14日,中渡法庭与“老师父”调解工作室组成联合调解组,对一起涉旅合伙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意见,约定被告向原告分期付清租赁场地的租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共4.5万元。

  纠纷总有视为常,法义仁情塑美乡。这是柳州法院人民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柳州法院不断深化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行人民法庭全面落实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321”工作法,即矛盾纠纷经村屯3次调解、乡镇2次调解、县区1次化解,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确保矛盾纠纷见之于早、防范于小。

  “我们将解纷资源向法庭倾斜,在法庭设立诉讼咨询辅导评估区,配备诉讼辅导员或诉讼风险评估智能设备,引导当事人以最适宜的方式快速解决纠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佳说。自2021年10月启动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321”工作法以来,柳州法院人民法庭新收案件同比下降30.23%。

  柳州市部分县区如苗山、侗乡等地区的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如何将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引发恶性事件,成为柳州法院的一道“赶考题”。

  对此,柳州中院在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分片、分类打造诉源治理工作平台,设置法庭巡回办案点64个,推行矛盾纠纷“四种办”化解路径,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均等普惠的司法服务。

  交通不便地区移动法庭“上门办”——鹿寨法院寨沙人民法庭改变“坐堂问案”的办案模式,设立多个巡回审理点,推广车载法庭、圩日法庭等审判模式,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的方式,将巡回法庭搬到田间地头。

  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指导办”——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人民法庭结合“一村一法官”工作制度,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点,加强法官与村委干部联系对接,联合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从源头排查与化解矛盾纠纷。

  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办”——融安县人民法院大良人民法庭加大科技投入,运用“互联网+”模式开展网上庭审、调解、疏导、答疑,让群众充分享受“一网通办”“指尖诉讼”的便利。

  农忙时节灵活实行“农闲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四荣人民法庭根据辖区群众的生产作息情况,灵活实行“夜间法庭”“农闲法庭”“假日法庭”等非固定时间办案模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稳住基层最小细胞

  家事审判与千家万户的幸福和谐休戚相关。2019年以来,柳州法院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明确有场所、有团队、有机制、有联动、有宣传的“五有”标准,打造覆盖全市人民法庭的家事审判专业场所和团队。

  “人民法庭位于基层一线,更需完善和延伸家事审判工作职能,注重家事审判的专业化、人性化、社会化,稳妥化解家事纠纷,更好维护乡村社会稳定。”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闭文军说。

  融水法院融水人民法庭致力于将家事调解前置,积极推行柔性审判、温情审判,综合运用冷却情绪、存异疏导、说情反劝、亲情感化“四步”亲情修复法则,促进家事纠纷得到和平解决。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对家庭缺少付出和关爱,而我为了孩子一再忍让,太不值得了。”

  “我承诺好好改变,争取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守护好完整的家庭。”

  “和睦的家庭关系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你们夫妻要共同经营好家庭,将儿女好好抚养长大,尤其是男方要承担起更多责任。”

  融水法庭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承办法官意识到这对夫妻长达十余年的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耐心劝慰双方加强沟通理解,激起了双方的情感共鸣。法庭还发出家庭教育令,为当事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促成双方放下芥蒂、重归于好,男方还承诺将承担起更多家庭责任。

  家和万事兴,家稳天下安。柳州法院在全市24个派出人民法庭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推行“五老”入“三员”机制,发动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寨佬”村老等加入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队伍。

  目前,柳州法院人民法庭共有家事调解员102人、家事调查员45人、心理疏导员21人,已有18名“寨佬”村老进入“三员”名册。2019年以来,柳州法院人民法庭共审理婚姻家庭案件8165件,调撤率达59.53%,开展联合跟踪帮扶269次。

  千年侗寨,梦萦三江。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良口人民法庭顺应本地乡风民俗,运用村规民约、风俗习惯调处家事纠纷,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效提高了家事纠纷化解效率。

  “我唱首歌来奉劝,纠纷调解理当讲;缘分夫妻情意合,同心共唱和谐歌……”3月22日,良口法庭家事审判庭里响起悠扬的侗族琵琶歌,法官与侗族歌师通过“琵琶弹唱调解法”开展调解工作,对一起离婚纠纷当事人进行规劝、讲理、说情,促成当事人自愿和好。

  近年来,柳州法院人民法庭不断健全法治宣传和教培工作机制,结合民族习俗、村规民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创建双语法官审判团队和普法团队,发挥司法裁判的道德指引功能,以“坡会普法”“苗妹唱法”“歌师讲法”等各具特色的方式,引导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共同守护家庭、社会的和谐安宁。

  ■创建“一庭一特色”品牌,全方位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大局

  “不用赶赴法庭就能快速调解纠纷,并能申请司法确认,真是太方便了。”感受到“线上调解+司法确认”的快捷、便利,远在贵州省遵义市的香葱收购商张某连连称赞。此前,张某从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收购香葱,因突发疾病,无法按时支付货款被起诉至法院。

  3月24日,柳江区人民法院三都人民法庭“葱满幸福”诉调对接工作站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调解化解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依法作出司法确认,既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友好合作关系。

  香葱产业是三都镇重要的富民支柱产业。为融入辖区发展大局,三都法庭立足主责主业,设立“葱满幸福”诉调对接工作站和巡回办案点,对涉及香葱种植、买卖、用工等纠纷进行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巡回审判,全方位融入当地乡村振兴工作。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柳州法院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以“一庭一特色”品牌创建为抓手,全方位融入当地乡村振兴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2019年至2022年5月,柳州法院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2.87万件、审结2.74万件,调撤案件1.34万件。

  柳江区法院百朋人民法庭建立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及旅游纠纷巡回办案点,构建完善旅游纠纷速裁机制,将“荷(和)气生财”“荷(和)睦相处”等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中,以司法助力构建“荷”美乡村,助力当地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太阳村人民法庭与当地镇政府共建联动联调机制,设立乡村司法服务联络点,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涉螺蛳粉原材料木耳种植、螺蛳养殖的纠纷,为辖区螺蛳粉产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

  柳城县人民法院东泉人民法庭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对涉蜜桔买卖纠纷“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引导果商、果农依法签订蜜桔购销合同,成为蜜桔之乡的“护法园丁”。

  “诉源治理不是简单地将案件挡在诉讼之外,而是全社会系统、科学、合理地分工合作,发挥包括各部门职能优势,最大限度预防纠纷风险,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表示,柳州法院将持续推进人民法庭参与辖区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注重诉前化解和解纷指引,让群众享受到诉源治理带来的更多、更大红利。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