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法院:以常态化集中执行捍卫群众合法权益
2022-07-18 11:03: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冰
 

  2022年7月16日凌晨,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再次吹响了集中执行的号角,5:30执行干警已集结待发,副院长陈明、执行局局长朱仁勋分别带队参加,6辆警车、20余名干警分三路按提前预定好的路线,赶往被执行人所住地。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有一台挖掘机,陈明带队赶到葛岗镇李某的住处,李某本人不在家,在劝说李某家属联系李某履行义务无果的情况下,陈明遂安排干警联系了拖车赶到现场,并将挖掘机开到拖车上准备拖走,李某家属看到干警动了真格,遂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和解,最终现场转账23000元,并就余款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另一案的被执行人杨某平时长期躲避在外,适逢收蒜卖蒜的季节,便回来做贩卖大蒜的生意,一早与其妻子驾驶一辆货车到通许县农村收购大蒜。根据申请执行人宋某提供的线索,朱仁勋带领的执行小组对杨某进行了追踪。当执行干警赶到申请人提供的通许县某地点时,发现杨某已经驾车离去,随即一路追踪数公里,最后在通许县某村发现了该车辆。杨某的妻子远远看到执行干警后,立即躲避在了附近的村民家中,杨某也在村民家中谈大蒜价格没有出来,执行干警在杨某妻子失踪的小胡同外蹲守了约二十分钟,杨某妻子探头出来时被干警控制,但其不愿提供杨某的下落,杨某的手机此时也关机了。了解到二人名誉上离婚但实际上仍共同生活,朱仁勋遂告知杨某妻子法院将强制将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扣押,并责令其交出车钥匙。这时,被执行人杨某赶到了现场,在现场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干警决定杨某拘传到法院。返回途中通过不断的电话联络,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杨某通过他人微信转账给付宋某15000元,剩余欠款每月支付2000元直至还清。

  返回法院途中路过高阳镇时,干警们又顺利执行完毕了一起婚约纠纷,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当场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给申请人40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干警李忠垒带领的小组,在被执行人家门口遇见其开着载满大蒜的三轮车要去市场卖蒜,遂控制住被执行人一块去了杞县西关的大蒜市场,将卖蒜所得16000多元交付给了申请人,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通过此次执行行动,法院干警共拘传 7人,执行完毕2案,达成和解3案,司法拘留2人,执行到位案款 114000余元。

  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通过执行工作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是杞县法院执行干警一直坚守的初心和使命。


责任编辑:马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