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东方好莱坞”的司法守护者
——浙江东阳法院服务保障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纪实
2022-07-11 08:30: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胡聪颖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文化兴则国家兴,文化强则民族强。当代中国,江山壮丽,人民豪迈,前程远大。时代为我国文艺繁荣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舞台。

  浙江省东阳市是全国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区域——这里的横店影视城聚集了1500余家影视企业,全国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影视剧出自此地,被业界誉为“东方好莱坞”。

  近年来,东阳市人民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导向,聚焦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当地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诉源治理止纠纷于诉前

  “这家公司欠我们五家企业的钱一直没结,我们想起诉。”今年3月28日,东阳市某设计公司等五家企业的负责人来到位于横店镇社会治理中心的“法官工作室”,提出了他们的诉求。

  负责接待的法官王川了解到,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某文化传媒公司因拍摄某动漫作品,拖欠东阳当地五家影视企业设计、租赁、制作等费用130余万元。法官随即联系霍尔果斯某文化传媒公司在东阳当地的负责人,对其释明利害,如果这五起案件均进入诉讼程序并采取保全措施,极有可能造成拍摄工作的停摆,剧组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同时法官对五位债权人采取“一户一方案”的方式分别进行调解,最终引导五家企业和霍尔果斯某文化传媒公司达成还款协议,避免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法官,欠剧组员工的工资我们一定会还的,但现在企业正面临困难,资金紧张,能不能暂时缓缓。”今年5月8日,东阳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涉32位劳动者的影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剧组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替该影视企业争取了时间,减缓因疫情带来的冲击。

  2021年底,东阳某影视公司为拍摄影片成立剧组,招聘了王某等30余人作为剧组员工。可没过多久,就遇上疫情,导致剧组停工,上游的投资公司也因此中断了对该影片的投资。苦于资金无法回笼,该公司暂时无法支付员工的劳务费。公司表示眼下的困难只是暂时的,已向上游公司主张权利。

  承办法官选取其中一起纠纷案件,就被告企业实际偿债能力及暂时困难对员工进行释法,最终,员工同意给予公司一定时间度过危机,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收到了劳务费。在此基础上,其余31名当事人也同意按照此方式进行调解。

  2020年8月,东阳法院联合公安、横店影管委、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在横店镇社会治理中心成立了东阳市影视及知识产权纠纷调处中心,派专业审判组入驻,组建专业调解队伍,拓宽矛盾纠纷多元联动化解渠道。

  此外,东阳法院建立“1123”解纷机制,即通过一个“横店影视文化产业服务站”共享法庭、一个社会治理中心、两项预警措施、三层引流机制的模式,助力化解涉影视类纠纷,形成一站式调处、源头化解的工作格局。2022年以来,通过该工作机制实现诉前化解涉影视产业系列案件22起,涉案标的额1400余万元。其中,诉前化解率达89%。

  “东阳法院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指导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影视产业基地相关技术与服务标准和规范,为横店影视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集聚区提供了很好的法治保障。”浙江省政协委员、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天福表示。

  预警法律风险保障产业稳定

  横店影视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为广大“横漂”创造了追梦的机会。现如今,东阳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内的“横漂”有10万余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也日益增加。

  “法官的授课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们意识到了与剧组签订劳务合同的重要性。”今年5月13日,在东阳法院的法官以党员身份参加一个“横漂”党总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后,现场听了法官“独家定制”的法治讲座的群众演员“十三哥”说。

  据了解,东阳法院安排法官定期到演员公会、“横漂”聚集地、影视剧拍摄地进行普法,或运用“共享法庭”进行在线普法,以解决剧组工作人员、“横漂”的法律困惑,提升群演组织的自治水平和演员的法治素养。

  “因城而建,为城而教,链上影视,东阳法院与我校携手培养具有法治素养的影视文化专业人才。”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王兆青告诉记者,影视学院与东阳法院共建“思政+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双方通过共建基地、党建活动、普法教育等深化协同育人作用,合力打造“高校-法院”法治教育实践平台。

  2020年10月9日,曹某在某剧组从事美术布景工作时意外摔伤。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剧组也赔偿到位,东阳法院还就群众演员工伤赔偿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建议完善群众演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司法建议。⇨下转第四版⇨上接第一版东阳法院横店人民法庭庭长黄兰蔚介绍,收到司法建议后,东阳市相关部门专门出台了《群众演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解决了群众演员参保无单位的难题。

  2021年,“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大脑系统”正式启用,旨在实现横店影视产业全产业链的信息化、数字化、工业化,推动产业治理由经验判断向数据智能决策转变。东阳法院抓住这个契机,主动入驻“横店影视大脑”,除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外,还利用公安、人社等17个部门的8个业务系统,联动办案平台,收集涉群体性纠纷数据,通过分析司法大数据作出预判,研判涉影视旅游相关案件的规律,发挥助力决策作用。

  “我们还通过‘法律体检’的方式,为影视企业赠送《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资料,为企业送去‘司法体检表’并出具‘司法体检’报告。”东阳法院民二庭庭长顾悦婷介绍说,东阳法院注重运用司法大数据分析影视公司在经营中所涉及的法律风险点,就企业在经营管理和法律事务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提出建议和提示,助力影视企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该院已走访影视企业14次,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20个,为影视企业挽回损失870余万元。

  近三年来,对因疫情影响引发的涉影视企业的诉讼案件,东阳法院主动前移服务关口,开通快速受理、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的绿色通道,为企业争取时间,减缓因疫情带来的冲击。其中,70.83%的涉影视产业案件能够在30日内审结,最大限度提高案件整体办理效率。

  保护知识产权规范产业发展

  今年4月24日,东阳法院院长贺利平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

  《扫毒》系由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银都机构有限公司、寰宇娱乐有限公司、太阳娱乐文化有限公司、谷乐乐投资有限公司、天狼星电影国际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电影作品。原告浙江博纳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经授权,享有案涉作品《扫毒》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并有权行使相关法律权利。

  原告诉称,被告未经合法授权,在其经营的足浴店内提供案涉作品《扫毒》的点播服务,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据此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1万元。

  该案的庭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设在横店影视文化产业服务中心的知识产权“共享法庭”也同步进行直播,东阳法院邀请横店影视产业集聚区内的影视企业代表参与旁听,并安排法官现场为企业代表讲解涉影视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终,案件经合议庭释法析理,被告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侵权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主动与原告达成庭外和解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原告撤回起诉。

  “横店出品”成为中国影视文化产业的风向标,涌现出了诸如《长津湖》《送你一朵小红花》《觉醒年代》等现象级影视作品。与此同时,在利益的诱惑下,影视版权频遭盗用、侵犯,盗版影视作品横行,对影视产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为此,东阳法院秉持“保护知识产权创新就是保护发展”的理念,在完善侵权判定标准及范围的基础上,对重点侵权行为,结合影视行业市场的授权许可标准,对于不同的侵权行为性质、主观状态、侵权情节及持续时间进行分析。在考虑侵权人实际情况的同时,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为影视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期,东阳法院发布了《涉影视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17-2021)》。《白皮书》显示,2017年至2021年,东阳法院共受理涉影视企业知识产权案件375件,审结370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按撤诉处理方式审结的案件占86.84%。

  “我们将继续拓展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涉影视产业案件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为影视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推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贺利平表示。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