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吉林省乾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16名老年人在此领回了自己被骗的钱款,共计757588.92元。这也是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乾安法院首次退赔涉及养老诈骗案款。
2017年,被告人吴某某在某金融公司任职,任职期间,伙同谷某某(另案处理)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未获得金融部门颁发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个人出借资金并高额返本返利为名,以明显高于银行存款利息为诱饵,通过业务员介绍、散发传单、召开产品推介会等方式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685万,未兑付75万余元。
案件指定乾安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被骗的大都是老年人,社会影响较大,乾安法院高度重视。一审开庭后,吴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主动返还其参与吸收的该金融公司江北分公司投资人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吴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吴某某如数筹措到全部款项。因疫情影响,案款迟迟未能及时返还。
6月18日,案件承办法官在执行局的协助配合下,按下了退赔“按钮”。当天一早,16名老人来到乾安法院,核对身份信息、所涉及的钱款数额、签字……一步步程序完成后,老人们终于拿回了“走失”的养老钱。“没想到我的养老钱还能追回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然日子真的没法过了。”一位热泪盈眶的老人紧紧地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在退赔现场,乾安法院组织干警向到场老人发放《预防养老诈骗宣传册》,同时,结合时事热点及典型案例,揭露以“养老产品”“养老保险”“养老帮扶”等为名的各类犯罪新手段、新套路、新动向,提醒老人及家属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并建议家属“常回家看看”,用心用情用实际行动温暖老人的心,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乾安法院在依法惩处涉养老诈骗犯罪分子的同时,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在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过程中,建立健全审判、执行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接下来,乾安法院将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