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
2022-06-24 14:28:32
中国法院网讯(张丽丽)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何某某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10日至2021年5月31日间,被告人何某某在霞浦县城区,多次搭讪被害人,以帮助作关系申领补助、贷款及帮忙拿药等为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共骗取人民币5200元等,其中以花钱作关系领取老年人补助为由,得逞5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何某某有多次犯罪前科,在本案中多次实施诈骗,犯罪的对象系老年人,酌予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并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其予以从重处罚。据此,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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