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胡金)2022年6月14日至15日,被告人李某等18人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案在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加某洋、计某(均在逃)等人合伙在柬埔寨金边市成立诈骗犯罪集团,利用虚假炒股类诈骗软件、购买大量工作微信号和QQ号, 雇用人员充当 “水军”、“老师”、“小白”、“激进号”、“稳健号”等身份,编造炒股赚钱的各类“话术”获得国内被害人信任。被害人通过“玖富资本”,“信投”“万象”等诈骗平台投入资金购买虚假股票后,该诈骗集团利用其控制的软件在后台以股票亏损和强制平仓的方式将被害人的钱“亏损”掉,从而据为己有。期间共组织实施三次诈骗,每次分成杨某阳、陈某(均已判决)等若干话务团队,每个话务团队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有若干业务员并设有组长。
2019年2至12月,该诈骗集团再次以上述同样的方式在柬埔寨对国内居民实施三次炒股类网络电信诈骗,每次持续三个月时间。被告人李某、魏某等18人在该诈骗集团中充当组长或业务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魏某等参与境外诈骗集团,充当组长和业务员,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诈骗,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上述十八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汨罗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保证了全部辩护人阅卷。因疫情常态化防控,为保证庭审有效开展,该院在保障和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了远程视频开庭。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阶段着重围绕争议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案件定性、量刑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汨罗法院将择期宣判。
庭审当日,汨罗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