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黎川:集中发放“会员费”7万余元
2022-06-16 15:31:27
中国法院网讯(元春华 鄢少俊)6月14日,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召开涉游泳健身服务合同系列案第三批执行案款发放大会,集中向34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应退回的会员费7万余元。
2020年6月,殷某开办黎川县格莱美游泳健身中心,为游泳爱好者提供游泳练习服务。该中心采取会员制,利用会员卡绑定顾客,吸引会员进行游泳消费。不久,游泳健身中心因故歇业,会员陆续要求退还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会员费,由此引发纠纷。经有关部门分4批次调解,殷某与292名会员达成退款协议,当事人向黎川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履行期届满后,游泳健身中心未履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黎川县法院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等客观原因,告知被执行人相应的法律后果及执行中可能采取的执行措施,同时也给予了被执行人一定宽限期。
截至目前,该系列案已集中发放执行标的款三批211人46万余元,剩余81名当事人会员费在后续执行中。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