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个岷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在翠屏区挂牌成立
2022-06-06 15:17:43
 

  中国法院网讯(喻靖玲 彭屏)2022年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1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岷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在翠屏区安阜街道五粮液集团产业园区内挂牌成立,这是四川省成立的首个岷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

  岷江作为径流量最大的长江支流,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岷江流域翠屏区河段地处长江上游珍稀鱼类国家自然保护区。2021年以来,翠屏区法院受理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有52件,其中大部分案涉地属于岷江流域。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始实行十年禁渔,加大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提高全民共护母亲河意识,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最为重要的方式。翠屏区法院坚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动长江保护法实施,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岷江边建立岷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通过派驻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及岷江翠屏区段的河道法官,开通岷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热线电话,将普法释法阵地建在基层,把司法力量下沉到一线。翠屏区法院将依托该工作站,加大巡回审判、巡逻防护、法治宣传力度,落实“一河四警”工作机制,深化与区农业农村局、林竹局、水利局等政府部门的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同答一张卷,共护一条江。

  揭牌仪式后,该院法官、渔政巡护人员围绕“只有一个地球(Only One Earth)”主题,共同开展岷江翠屏段巡护和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近年来,翠屏区法院联合重庆江津、泸州江阳、宜宾江安等地10家法院,建立川渝六区、宜宾“1+5”等长江上游环境司法协作机制,签署发布《保护长江倡议书》,在全省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创新“一河四警”、“以劳代偿”执行模式和生态修复“先予执行”机制,在对环境破坏者处以刑罚或判令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责令被告人通过鱼类保护宣传替代劳务赔偿,通过增殖放流、植树复绿修复受损土地、林地、河滩等方式,履行修复生态法律义务,实现惩治犯罪和生态修复并重,切实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确保一江碧水向东流。

  据了解,2020年以来,该院已责令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金140.7万元,增殖放流12.7万余尾,补种复绿荒山80余亩。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