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承诺代售收藏品诈骗6名老人30万余元
辽宁锦州3被告人因诈骗罪分获刑罚
2022-05-25 08:34: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艳辉 严怡娜 王锡豪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主犯刘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从犯齐某甲、齐某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一年,并处罚金。
2020年,被告人刘某在锦州市内先后成立两家艺术品公司,招聘被告人齐某甲、齐某乙等人任店长和销售人员。2020年1月至12月,被告人刘某组织多人专以老年人为目标,通过拨打电话、街面招揽,以赠送礼品为诱饵,引诱缺乏收藏专业知识的老年人到店,虚构从北京等多地或网上低价购买的退市钱币、纪念钞、字画等短期内能大幅度增值,并虚假承诺可代为拍卖或销售收藏品,通过上述欺骗性手段骗取6名老年被害人钱物,价值总计30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被告人刘某、齐某甲犯罪数额巨大,被告人齐某乙犯罪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构成共同犯罪,被告人刘某系主犯,被告人齐某甲、齐某乙系从犯。被告人齐某乙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符合认罪认罚要求,依法从宽处罚。综合考虑3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