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 为爱发“令”
2022-05-15 09:49: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2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有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连日来,全国各地法院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家庭等为重点关注对象,通过推出各项举措,引导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图①: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向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责令双方当事人到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告诫双方应本着孩子健康成长为目的,积极沟通、互谅互让,努力化解矛盾,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双亲关系。图为法官向马某宣读家庭教育指导令。

  尚  博  李睿龙  摄

  图②:5月5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联合秀屿区妇联挂牌成立了全市法院系统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并签署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工作的合作备忘录》。秀屿区法院3名干警获聘家庭教育指导师,今后将与妇联开展预防性教育指导,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问题发生。图为受聘干警聘书颁发仪式现场。

  方秋豪  摄

  图③:5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了济南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并与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深度协作、合作共建,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一处更加坚实、可靠的避风港。图为揭牌现场。

  孙  羽  摄

  图④:5月11日,由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佛山市妇联共建的佛山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法院站揭牌运行。揭牌当天,该院对两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法官与市妇联委派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分别为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图为法官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吕慧敏  甘小龙 胡冰玉  摄

  图⑤:5月7日上午,四川省喜德县“树新风促振兴”家庭家教家风巡讲暨贯彻落实《凉山州移风易俗条例》启动仪式在两河口镇三合村举行,喜德县人民法院巾帼志愿者普法服务队作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好家教好家风”普法宣讲。图为宣讲现场。

  金佳佳  摄

  图⑥:近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判后回访,对未成年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并对两个家庭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图为法官一行走访当事人家庭。

  肖冰洁  摄

  图⑦:5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护芽”宣讲团到昭平一小开展“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讲团成员通过现场问答互动的方式,为学生们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图为宣讲团成员倾听学生的提问。

  叶绿英  摄

  图⑧: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妇联针对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判后答疑。图为少审庭法官进行判后答疑。

  张 雪  郑 娜  摄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