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九旬的李老太被邻居家饲养的山羊撞倒,导致十级伤残,索赔未果后将对方诉至法院。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进行宣判,判决饲养人赔偿李老太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万余元。
家住顺德区均安镇某村的李老太与欧阳某是邻居。2020年7月19日上午7时,李老太正在家门口吃早餐,谁料,欧阳某饲养的山羊出逃,在巷子里追逐过往人员,邻居们纷纷躲避。随后,山羊走向李老太住所方向并撞伤李老太。李老太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股骨近端粉碎性骨折。事后,欧阳某向李老太赔偿1.3万元,双方对其余赔偿款项协商不成。2021年1月,李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欧阳某赔偿损失。经鉴定,李老太的伤情达到十级伤残。
李老太认为,欧阳某饲养的山羊造成自己受伤,使得自己行走仍十分困难,欧阳某应承担全部责任。且事发后第三日,欧阳某曾向李老太出具亲笔书写的赔偿证明书一份,明确承认其饲养的羊撞倒李老太,并自愿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对此,欧阳某辩称是李老太不顾自身年龄与身体状况,不听劝告出来赶羊,结果不慎摔倒,并非自己的羊直接将其撞倒。赔偿证明书是自己在酒后神志不清且受胁迫的情况下书写,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同时,欧阳某提出李老太本身已有陈旧性骨折,其伤残系因旧伤造成。
佛山中院审理后认为,从现场监控视频来看,最初欧阳某的羊追逐现场人员,后羊走向李老太住处方向,他人提醒李老太躲避。视频中,另一名邻居李某好向刚赶到现场的欧阳某说“一直撞她……”。其次,事故发生后欧阳某出具赔偿证明书,虽其主张该赔偿证明是在酒后神志不清且受胁迫的情况下书写,但未能提交相关证据,且与其事后赔偿1.3万元的行为相悖。综合案情证据,欧阳某的山羊造成李老太受伤这一事实具有高度盖然性。欧阳某诉称李老太主动驱赶羊、存在重大过失这一主张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故对本案所涉损害结果,欧阳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该案在诉讼中委托的鉴定机构已充分考虑李老太的旧伤,鉴定意见显示本次外伤对李老太十级伤残起主要作用。据此,佛山中院终审判决欧阳某需向李老太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余元。目前,该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