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百姓疾苦 传递人间关爱
——萍乡安源区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纪实
2022-05-11 08:40: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钟海兵
 

  当身陷困境,难获赔偿时;当无计可施,期待救助时……为了给司法救助对象及时施以援手,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的倡导下,全省首家社会性质的司法救助协会——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应运而生。近几年来,安源区法院牵头探索救助方式,实行人性化执法,传递司法温度,不一样的救助,让法律拥有了接地气的“温度”。

  探索司法救助新途径

  2017年9月,安源区法院助推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正式成立。与财政拨付的国家司法救助相比,协会弥补了其救助范围、救助数量有限和审批手续繁锁等不足,形成了独特优势。

  协会的主要职能是救助,那么用于救助的资金从何而来呢?根据协会章程,资金来源以法院筹集为主,社会捐赠为辅,同时实行执行款项回填机制,确保司法救助金的循环使用。当一笔笔爱心捐款汇聚到司法救助协会之后,外界新的质疑又产生了——这些捐款是否能真正用到实处?发放对象是否在救助范围内?资金是否受监管?为此,协会明确了救助范围仅为涉民生执行案件,并对审批程序、救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等作了详细规定。

  完善司法救助新模式

  创新的是方式方法,不变的是为民情怀。在安源区法院的扶持下,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初见雏形,推动了司法办案中情、理、法的统一。

  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蔡某家庭贫困,与其相依为命的孙女又患了重病没钱医治,急需帮助。这一案件引起了法官的注意。基于这种情况,安源区法院决定在救助之前对章程进行修改,把民事审判中需要救助的对象纳入了司法救助的章程之中。

  吴某与前妻育有一患脑癌的儿子,为了给孩子治病,吴某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吴某被收监服刑,意味着其儿子的治疗将会中断。为此,法官多次联系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想帮助吴某之子申请救助。然而,被告人本应受到惩罚,如果向被告人伸出援手,是否违背了救助的初衷?协会内部又产生了激烈的争论。最终,协会制定了“三年帮扶救助”计划,每年救助吴某之子2万元医疗费用。协会不断调整和完善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申请人,做到了“应救尽救”。

  推动司法救助新发展

  司法不仅要保障人权,还要尊重人性。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在每一个救助案件中,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同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田某等53名农民工因欠薪问题多次上访,安源区法院确定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引导田某等人向协会申请了救助。综合多方面考虑,协会同意向这53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12.8万元,最终达到了息诉息访的效果。

  截至今年3月,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已救助困难当事人243名,累计发放救助金额517万元,其中化解执行不能案件148件。协会的救助模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全国人大代表、萍乡萍钢钢铁有限公司冶炼工程师温菲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中认为,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的经验做法,契合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相关规定,将再进行深入调研,评估全国推广的可行性。

  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协会作为新生事物,在其成长过程中总要经历种种挫折和磨砺,协会将坚持初心、砥砺前行,为群众办更多实事,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4月22日,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与安源慈善协会联合成立“法之善”司法救助基金。该基金主要用于安源区法院提起的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对象的慈善救助项目,司法救助协会正在转型升级为“1+N”多元救助新格局。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