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中片面比对同类商品构成商业诋毁 TCL中山公司被判赔偿30万元
2022-05-06 08:45: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巫云鹏
随着直播带货新业态新模式的兴起,越来越多企业采取直播形式对产品进行营销。为达到更好的营销效果,企业经常采取直播测评、与同类商品进行比对的形式突显或提升其产品形象。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直播测评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TCL中山公司赔偿原告美的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
美的公司生产销售空调产品,其生产的空调产品使用“美的”系列商标及“无风感”相关技术。TCL中山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直播平台进行TCL柔风空调总经理直播品鉴会时,以现场检测的形式将其生产的“柔风空调”与其他空调产品进行比对,并对检测结果予以评价得出“‘柔风空调’远比‘无风感空调’制冷效果好”“TCL柔风空调完胜”的结论,同时,在视频中不断使用“友商连风都没了,制冷效果还在吗?”“连个风扇都不如”等词句对空调产品进行评价。
美的公司认为,TCL中山公司在直播活动中对空调产品进行片面对比,并将相关内容发布于公众号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
法院经审理认为,TCL中山公司在直播活动中进行的现场检测系在其单方控制下完成,对相应的测试环境、测评产品的挑选过程等未作出详细的说明、介绍及披露,无法反映测试环境及测试数据的客观性,也缺乏证据证明TCL中山公司基于当下检测数据而得出相关产品性能的比对结论,故认定TCL中山公司在直播活动中针对其“柔风空调”与“无风感空调”所进行的评价系对商品的片面比对。
该片面比对不正当扭曲相关信息,从而抬高“柔风空调”产品,使得TCL中山公司获得更多交易机会,构成虚假宣传,同时亦贬损了包括美的公司在内的“无风感空调”厂家的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双方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