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推出17项重点举措
化解“三农”领域纠纷 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2022-05-05 08:41: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为深入推动司法保障乡村振兴工作走深走实,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17项重点举措,全省法院三级联动,从积极服务乡村发展、有力保障乡村建设、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促进提升服务效能等四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服务保障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福建高院强调,全省法院要依法审理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纠纷案件,开展涉农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大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力度,有力保障乡村建设;要持续加大针对农村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乡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深化“三农”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提升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工作效能。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地处基层、面向群众的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创建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