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后还暴力袭警 男子获刑七个月
2022-04-28 16:24:47
中国法院网讯(陈文)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袭警案,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1年11月14日10时许,被告人徐某在其家中殴打了徐某,后徐某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廖某和辅警李某接到报警后,驾驶警车、身着警服,携带执法记录仪赶至徐某家中,经现场初步了解徐某涉嫌殴打徐某,遂口头传唤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徐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采取暴力手段袭击民警,导致民警身体多处受伤、牙龈破裂出血。
芦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被告人徐某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其有劣迹,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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