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关于推进知识产权衔接司法保护工作的合作框架协议》,形成“一中院三中心”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会商机制,搭建起与京津冀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快速协同保护框架。
据悉,此举是雄安中院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积极回应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司法需求,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促进实施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协议要求,将加强对接联动,强化信息沟通,协同化解纠纷,通过开展联合培训,每季度轮值召开工作交流会,适时通报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共享京津冀知产侵权判定、纠纷调解专家库,实现技术、司法人才协同联动,提升知识产权分析研究能力,探索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鉴定评估机构名册。
此次签约仪式主会场设在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雄安中院进行了线上签约。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京津冀三地知产行政部门还签署了《京津冀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约定三地中心发挥各自区位和资源优势,围绕产业(企业)服务、侵权判定、纠纷调解专家库建设、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宣传培训等方面联动发力、互助共享。协议则侧重于推动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推进与区域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合作,精准服务电商平台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化解等。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在雄安新区本级注册的北京投资来源企业达3700多家,占总量的80%以上,大批北京企业加入雄安新区,雄安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的作用正快速凸显。自今年2月1日,雄安中院获批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管辖本辖区及河北北部六市辖区内部分知产案件。此次与京津冀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的协议,对推动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协同保护知识产权,加快促进雄安新区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构建京津冀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