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以及《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2021年)》,正式启动第14次“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副庭长李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2021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发挥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介绍,2021年,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受理、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双双突破60万件。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42968件,审结601544件(含旧存,下同),比2020年分别上升22.33%和14.71%。审理了“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案件,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决心和信心。
针对“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人民法院通过依法积极适用证据妨碍排除、证据保全等,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等,不断提高赔偿数额,2021年在895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了惩罚性赔偿;通过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制、二审独任制等制度和“先行判决+临时禁令”等裁判方式,缩短审理周期。
最高人民法院还加大了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指导工作力度,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改革稳步推进。各地法院审理了一批重大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了权利人利益,也赋予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为直观的感受。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审结涉及平台“二选一”等新类型案件,积极回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不断健全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进一步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目标、任务和举措,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策部署。
为落实四级法院审判职能定位改革试点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文件《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此举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管辖制度,发挥专门管辖和集中管辖的优势,确保司法资源配置与各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相匹配。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运行三年来,成效显著,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作用有效发挥。目前,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牵引、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地方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地方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支撑的专业化审判格局,已经基本建成,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能力显著提高。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不断完善,“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已经收录了450余名技术专家名单,覆盖30多个技术领域。
“一直以来,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职能部门沟通,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林广海说。
人民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有效衔接,建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咨询机制,推动建立中医药专利授权特别规则和特殊保护机制,充分发挥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各地法院委派诉前调解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超过2万件。
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积极运用5G、AR等现代科技开展在线诉讼,实现了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执行“不掉线”。
人民法院加强对原始创新成果保护,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打击力度,重拳惩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用进一步发挥。
林广海表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