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法院打造“1+3+10”诉源治理工作模式
2022-04-21 16:42: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军 林旻煜
 

  近年来,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主推作用,围绕推动诉前解纷、减少衍生案件、融入综合治理等方面,着力打造“1+3+10”的诉源治理工作模式,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海阳实际的诉源治理工作路径。2022年一季度,海阳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9.08%。

  依托“一个中心”

  推动诉前解纷多元化

  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引入律师调解、人民调解、专业调解,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事故纠纷、家事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物业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多发性矛盾纠纷,同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7家负有调解职责的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强化沟通协作,签订备忘录,并与总工会、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工作站建立对接,全面整合各类解纷资源,着力打造多元调解服务体系,推动纠纷化解从“单打独奏”向“多元共治”转变,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过去一年,有3599件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占一审立案数量的44.86%,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共调解成功2002件,调解成功率55.63%。

  建立“三个机制”

  降低衍生案件发生率

  紧盯审判、执行两个阶段,建立健全三项机制,着力减少“衍生案件”,做好诉内的“诉源治理”。建立立审执协同机制,强化诉前保全力度,促进民事案件自动履行,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建立执前和终本后案件调解机制,力促执行和解,减少恢复执行案件数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今年以来共新收执恢案件153件,同比下降28.84%。建立上诉案件约谈、释法机制,落实上诉案件院庭长约谈制度,积极吸纳律师、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驻村工作队干部、当事人近亲属等参与到释法说理工作中,努力平复当事人败诉后的不满情绪,实现服判息诉,减少上诉案件数量。

  今年以来,速裁团队在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将审执“统一战线”理念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在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充分运用调解后的短暂黄金期积极促成自动履行,有效减少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织密“十张法网”

  融入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织密十张法网,助力县域法治”的工作理念,自2021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法网工程”,明确了法治宣传网、村居解纷网、司法服务网、多元调解网、调解培训网、司法建议网、类案推送网、示范诉讼网、纠纷排查网、司法协动网“十大网络”,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逐步构建起市、镇、村三级联动的诉源治理服务体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海阳18个镇区街道均设有一名班子成员和3名法官或法官助理作为法治联络员,对于镇、村两级网格员反馈的问题,严格落实首接负责、跟踪落实、及时回复的工作要求,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超前提供法律服务,努力完成提出司法建议、指导人民调解、多元化解纠纷、开展普法宣传、邀请庭审观摩等17项“法网工程”联络任务,构建起“全方位覆盖、多层次协作、常态化对接”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

  近日,海阳法院依托“法网工程”中的多元解纷网络,通过“分调裁审”平台构建的矛盾纠纷“双向”流转机制,与街道党委联合调处了一批涉农民工劳务报酬案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海阳法院将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定位,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主动担当作为,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综合调处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