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法院:构建“四式”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2022-04-15 16:44: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诉源治理放在首要位置,依托“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便民诉讼质效,促进纠纷早化解、快化解,减轻人民群众诉累,走出诉源治理新路子,努力从源头化解纠纷。

  构建“筛网式”纠纷过滤体系,多元解纷显力度

  “既然分手了,那你就要还钱!”近日,招远法院速裁团队受理了一起返还财物纠纷案,2018年,为追求被告,原告连续三个月每天转账520元,确立恋爱关系后,先后产生恋爱消费40余万元,感情破裂后,原告要求被告归还转账等开销20余万元,现场双方剑拔弩张、各不相让。但在调解员肖利勇看来,这是他每天都要面对的常态。作为一名有着35年审判经验的老法官,退休后被返聘到速裁团队,成为一名调解员。经验丰富的他几乎“无缝切换”进入状态,安抚住双方激动的情绪,并依据法律规定梳理出原告的损失,在被告能接受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在他的调解下,被告退还6万元和名牌包、手表、项链等,双方达成和解,平和分手。这是招远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缩影。

  招远法院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通过特邀调解等方式,实现大量矛盾纠纷诉前、诉外化解。2021年诉前成功调解纠纷2270件,诉讼调解民商事案件2034件,调解率31.37%。今年3月份,招远法院抽调最优秀力量组建两个速裁团队,并按照“1+2+2”配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另选任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12名老同志担任调解员,分布到诉讼服务中心、道交一体化平台、基层法庭、“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搭建起招远法院最强诉前调解组织架构,每名调解员月办案不得少于10件。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所有标的额44000元以下的“小额钱债”纠纷,全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截至目前,适用小额程序案件结案212件,占民商事案件的14.5%;加大审判业务部门案件调解力度,推动“立审执”一体化,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终极目标,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提升服判息诉率,减少上诉案件数量;加大首次执行案件力度,提高首执完毕率、减少恢复执行案件数量,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实现矛盾多元化解。2022年一季度收案数同比减少18.56%,其中首执案件同比减少9.44%;服判息诉率90.95%,列全市第1、全省第18。

  构建“聚力式”部门联动,源头化解有助力

  近日,招远法院玲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被告系同村前后屋邻居。2020年,原告回老家发现被告在紧邻其住宅后窗、南北向屋后搭建了一座简易门楼,严重影响了原告房屋采光,且在下雨天会溅水导致原告墙壁大面积渗水、发霉,严重影响居住和生活,多次交涉无果,原告遂在2021年11月向招远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深入掌握案件真实情况,玲珑法庭法官在庭审前实地勘察了现场,并邀请村干部、村民代表参与调解。在大家的通力劝说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原告以其房后墙砧石为准,将被告现有铁门向北平移80公分。达成调解协议以后,被告依约履行,该起纠纷顺利化解,邻里两家重归于好。

  为进一步实现纠纷的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方便当事人尽快解决纠纷,自2020年起,招远法院就积极探索建立党委领导、府院联动、规则引领、多方参与、科技支撑的诉源治理新模式,积极参与“无讼村庄(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招远市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范畴,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形成诉源治理合力。2021年,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招远市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推进会议,推动构建了市、镇、村三级多元解纷体系,根据全市辖区行政区划情况,将全市724个自然村(居委会)划分为63个网格区,在镇政府成立矛盾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村委会等调解组织,对辖区内发生的民间纠纷予以化解。对于敏感行业的特殊主体的纠纷,由职能部门介入联合调解。

  招远法院发布《招远市人民法院关于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妇联、工会、共青团等17个部门分别成立相应的调解组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5个调解室,邀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开展工作,由妇联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工会开展涉工人维权纠纷调处、公安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矿山人民调解委员开展涉矿山侵权纠纷调处等,这些调解组织的进驻,有效前移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减少了诉讼案件数量,从源头化解纠纷,截至目前,民商事收案1268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1.50%,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构建“靶向式”类案治理机制,批量解纷提效率

  “多亏法院给我们主持公道,要不我们连说理儿的地方都没有”,果农彭大姐激动地说道。这是一批仓储合同纠纷案件,20余名果农将苹果储藏在果蔬公司,一场大火令果农遭受严重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速裁团队法官郭蓉分析认为,如果正式立案、平推排期再加上鉴定评估必定会消耗果农大量时间和精力,通过诉前调解化解该案更有利于减轻双方负担,促进案件实质性化解。经过多次集中沟通调解,20余名果农与果蔬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果蔬公司表示会按时赔偿果农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招远法院高度重视类案的统一研判和审理,全面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一方面,坚持科学统筹,类案集约化审理。将相同案由、相同诉讼主体的案件首先集中分配到同一办案团队,办案人与当事人集中沟通,统一调解,将司法资源最大化利用,争取在诉前阶段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充分挖掘典型案例的指导意义,在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矛盾纠纷集中的相关行业典型案例,及时让行业从业人员了解法律规定、矛盾纠纷频发点,减少风险隐患,真正实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构建“点单式”司法服务模式,个案突破见成效

  招远法院坚持高点站位,深刻把握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以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将改革试点和诉源治理、高效解纷工作思路有机结合,针对涉改革试点案件、重大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坚持一案一策,根据当事人诉求和现实情况,制定调解方案,确保案结事了。顺应时代发展,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着力打造“顾问型”法院,以强化诉源治理为着力点,深入推进调解平台“三进”和“一企业一法官”等工作机制,持续增强法院和社区、法院和企业的沟通联络,加强法律宣讲、深植调解理念、强化纠纷指导,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突出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2021年以来,招远法院先后开展此类普法活动12次,切实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矛盾前端,让群众享受到零距离、低成本、便捷式、高效率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招远法院将不断进行审判服务和科技结合的变革式创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实现诉源治理不断出新招,有奇效。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