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租个人银行卡帮助网络犯罪获刑六个月
2022-04-18 09:55:27
中国法院网讯(蔡艳)男子轻信他人谣言,出租个人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以为能轻轻松松的赚快钱,一不小心却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日前,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钟某某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对被告人钟某某违法所得910元予以没收。
2021年10月,被告人钟某某通过他人得知可出售银行卡给人跑分洗钱,每转账10万元可获取100元报酬,于是将自己的银行卡及手机支付宝账户交付给他人,交付后期银行卡及手机支付宝被用于违法资金结算。期间,钟某某的银行卡及支付宝内结算金额累计81万余元,其获利910元。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租自己的信用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达到犯罪程度,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钟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故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