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蔡若琪)近日,福建将乐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召开“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2021年以来将乐法院、检察院与金森碳汇公司联合探索试行“生态司法+碳汇”生态修复办案模式的社会背景、运行概况,以及案件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和取得的成效等。
2021年以来,将乐法院与县检察院、金森碳汇公司密切配合,共引导7个案件的15名被告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共1700余吨。将乐法院推行的“生态司法+碳汇认购”的替代性修复方式,是将乐法院践行“两山”理念,精准服务“双碳”工作的成功实践。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司法+碳汇”机制,将乐法院将扩大案件适用范围,结合2022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动物资源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尝试以碳代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同时,创建碳汇教育基地。在高唐镇常口村创建“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基地,打造碳汇示范林,通过套种补植、抚育养护和新增新建等措施,营造碳汇林,提升碳汇增量,增强碳汇能力,切实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以“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基地为宣传教育阵地,向在常口村开展研学的广大师生和到常口村参观、学习、调研、旅游等人员,宣传“碳汇”“碳中和”等理念,弘扬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此外,将乐法院还将构建生态司法服务圈,重点围绕龙栖山、玉华洞和金溪河沿岸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造“一山一洞一水”生态司法服务圈。通过建立“数字生态巡回法庭”,构建生态巡回审判机制,选取典型碳汇案件实地开展庭审,并通过庭审直播的方式以案释法,实现“审案一件,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切实发挥司法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方面的作用,为将乐打造美丽中国示范样板提供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