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南京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服务保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高质量实施的司法措施》及涉RCEP成员国海事典型案例。
发布会明确海事审判服务保障RCEP高质量实施的7个重点领域。包括有效规范国际货物贸易秩序、切实助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着力提升国际投资保障效能、强化中小企业司法保障、不断满足数字经济司法需求、积极打造船舶建造司法保护高地、依法促进海事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等内容。
发布会明确海事司法服务保障六项工作机制,包括建立专业化审理机制,健全便利化审理机制,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协同联动机制,落实司法协助机制,优化涉外人才培养机制。
会议还发布了南京海事法院履职以来审理的涉RCEP成员国的海事典型案例。其中审理的6起出口至印度尼西亚的大豆、大蒜热损案,承运货物的当事人涉及法国、新加坡等国,立案受理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涉外送达难问题突出。承办法官在征得原告同意的前提下,准许域外当事人的律师迟延提交授权书的公证认证手续。通过积极、主动、灵活的送达方式,极大提高了涉外案件的审判效率,赢得了域外当事人的信赖,展示了中国海事司法公正高效专业的良好形象。
据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由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共同签署,是全面、现代、高质量、互惠的自贸协定,覆盖全球近一半人口和近三分之一贸易量,是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自今年1月1日生效。南京海事法院作为审理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等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在服务保障RCEP高质量实施方面担负着重要使命。自履职以来,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58件,审结171件,涉及40多个国家或地区。其中,受理涉RCEP成员国案件51件,审结36件,涉及新加坡、韩国、日本等10个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