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平谷“生态立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新方式、新理念,不断将“两山”理念转化为司法实践。
一是强化审判职能,促进环境资源有效利用。为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坚持生态立区,守好绿水青山,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要求,平谷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结了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涉恶案件,在全区乃至全市范围内获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切实取得了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效果。在刑事审判方面,平谷法院助力全区“双安双打”专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着力形成“保护、打击、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在民事审判方面,平谷法院以“一平台三网格五机制”诉源治理工作模式为载体,发挥巡回审判作用,积极与乡镇村居联动协作,汇聚多方力量,构建环境保护大格局。在行政审判方面,秉承预防优先理念,发挥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作用,监督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引导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妥善处理好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在案件执行方面,通过建立“两保障、两促进、三构建”执行工作机制,强化执法办案能力,保障规自领域专项治理、浅山区违法建筑拆除等工作有序开展。五年来,平谷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0余件、行政案件1500余件、涉环境因素民事案件500余件,办结涉违法建筑拆除、棚户区改造案件40件。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推进执法司法有序衔接。建立健全区域环资保护联动机制,强化司法、行政、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协调联动,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共建共治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实现司法实践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合、共赢。探索与蓟州、三河、兴隆、遵化等地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程协同治理机制,严格法律适用标准,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升审执效率,克服和排除地方保护主义,打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司法保障先行地。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注重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等类型案件的诉前调解,加大预防原则的适用力度,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措施,预防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
三是增强审判力量,提升环境资源司法水平。平谷法院坚持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为总抓手,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两年来,平谷法院高标准筹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在市高院的支持和指导下,平谷法院现已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室,对辖区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并成立了专业化审判团队,积极探索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环资审判模式,协同发挥刑事审判惩治教育、行政审判监督预防、民事审判救济修复等功能,进一步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不断完善限期履行、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替代执行方式,着力搭建成熟、科学、系统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