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聂婷)“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人民司法的长久工程。
一年前,为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促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举办了少年法庭揭牌仪式。随着少年儿童的成长,湘东区法院少年法庭也迎来了周岁,少年法庭的全体干警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积极有效回应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殷切关切。
强化少年审判工作 加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
为加强少年法庭的审判机制和组织建设,实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发展,该院组建了少年法庭专业审判团队,将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派出法庭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纳入该团队,团队现有员额法官7名,实现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专业化审判,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
一年来,该院在《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关于组建少年审判专业团队的通知》中规定的涉案范围内,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共计28件,审理案件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适应了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特殊需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审理案件的同时,该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在案件审理后及时发送司法建议。
据悉,该院在审理五件同一被害人的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害人为在校学生,且存在在未登记、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陪同情况下多次入住辖区宾馆的情况,宾馆作为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未严格执行一人一证登记入住制度,也没有履行在发现违法犯罪可疑情况下向相关机关报告的义务,对未成年人犯罪及其权益保障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加强治理。为此,该院向3个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3份,收到回函2份,通过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打造法治教育联合阵地 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庭传来“稚嫩”的声音,模拟法庭开始“庭审”。
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等依次登场,虽然每个角色都是由学生扮演,但“庭审”程序严谨规范,现场气氛庄重严肃,这样的画面定期会在该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出现。
2021年,该院与团区委、教育局等联合出台《湘东区“与法同行 护航成长”法治公开课工作方案》,成立法院与团区委、教育局等部门分工协作的“与法同行 护航成长”法治公开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模拟法庭、学校宣讲、公众开放日等形式,“走出去”“引进来”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和对少年儿童的关心爱护一并送到。方案要求法治公开课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自机制建立以来,已邀请学生开展模拟法庭5场,入学校讲授法治公开课3堂,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3次,参与学生600余人。
在每次活动开展后,真正的“法官”们都会向学生们介绍法院的基本职能,邀请学生们共同填写“微心愿”,留下体验法院工作后的感言和对未来的美好期望。
召开别样“家长会” 共同开启“依法带娃”新时代
在该院的家事审判庭,区关工委、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团区委的工作人员与法官共同为一名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家长会”。
“家长会”上,“老师”与“家长”就如何与孩子建立良性的沟通,如何帮孩子改正错误重新走入正途,如何帮助孩子重新回归学校和社会开展了交谈。
据悉,该名家长是一名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被告人的母亲,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通过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交谈中了解,因父母对王某长期疏于管教,忽视了未成年人的心理、情感需求,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发展,导致对王某在学校表现一无所知,是导致王某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主审法官决定召开这场“家长会”,并发出该院的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正确开展家庭教育。
“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孩子的监护人尤其是父母,应当承担起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责任,用正确的思想和行为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该份《家庭教育令》的发出是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针对审理案件发现的情况纠正不正当家庭教育方式,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又一司法实践。为此,该院出台了《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以建章立制有序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为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湘东区法院将以“作示范、勇争先”的气魄,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生动、科学的方式开展少年儿童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扎实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不断开创湘东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