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滕启刚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滕启刚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历经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派出法庭等多岗位锻炼,对党和人民始终怀着深厚情感,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勤勉履职、忘我工作,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滕启刚同志坚持严格公正办案,总是深挖每一处细节,求证每一个真相,在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顶着高温踏进十余厘米的污染层进行勘查鉴定,在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中买来8倍放大镜一帧一帧查看视频证据,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滕启刚生前使用过的8倍放大镜。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于力 摄
他积极投身基层治理,主动走进群众中间,用乡亲们熟悉的语言、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上门劝好因私领动迁款“闹离婚”的夫妻,下村调和因“下错葬、埋错坟”急了眼的乡亲,创建用心调解、用情疏导、用法释疑的“滕氏调解法”,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基层。他甘于清贫、廉洁自律,珍惜法官名节,涵养家庭美德,一直住在农村老宅,自己动手打家具、种青菜,从不用身份和权力谋私利。他崇德向善、心有大爱,帮助遭性侵女童走出阴影,关心精神疾病患者日常生活,见义勇为抢救落水群众,常年热忱帮助乡亲邻里,不计得失,不慕名利,以赤诚之心、无私之爱、公正之举、廉洁之德树立起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
2021年2月,滕启刚主审的一起行政案件原告当事人为滕启刚送来锦旗,对其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照片由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品格高尚、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滕启刚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忠诚担当、甘于奉献,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党员,是新时代人民法官中忠诚敬业、倾心为民的杰出代表,是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的先进典型。
2021年1月,滕启刚在千山区人民法院新任员额法官宣誓仪式上,作为老法官代表向新入额法官提出寄语。(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大力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要广泛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拼搏奉献,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