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豆豆)“法官,我去还钱,能不能不要拍卖我房子了?”近日,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司法拍卖强制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2012年,原告张某与被告周某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书,由原告为被告承包的某小区进行施工。两个月后,原告带领工人开始施工,2014年工程完工,双方对账结算。经几次催要,被告共支付原告80余万元,尚欠20余万元不予给付。为维护合法利益,原告诉至洛宁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于2019年9月、2020年2月前分两次将剩余工程款付清。
但协议达成后,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经查,周某名下财产远远不够执行款,但在洛宁县有一处房产。
执行干警翟彭鹏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督促周某履行义务,给予其合理的筹款期限。并告知如不及时履行,法院将会依法对其名下房产拍卖。但其不以为然,认为法院拿其没办法,不是“软推脱”,就是“硬豪横”,执行一度无果。
2022年1月,由于周某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向其送达了查封拍卖房屋的执行裁定书,依照程序,即日起对其名下房产评估后进行司法拍卖。
由于周某拒不配合,法院依法通过网络将其名下房产拍卖。眼看自己房子进入拍卖程序,周某这才慌了神,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希望给与机会,对房子“手下留情”。
最终,双方于近日达成协议,周某当场履行10万元,剩余10万余元于今年年底前全部付清,且申请人要求继续查封,如若到期不还,被查封房产将继续拍卖。
洛宁法院执行法官提醒所有“老赖”,不要抱有任何幻想,拒不履行实不可取。执行虽难,但方法千万,洛宁法院一直在用足用尽措施,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