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考古遗迹和历史文物是历史的见证,必须保护好、利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今天,党建网微平台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讲话,邀您一同学习。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2022年1月27日,习近平在山西省晋中市考察调研时指出
要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长江造就了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千年文脉,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象征,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要把长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要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深入研究长江文化内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将长江的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突出地方特色,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
——2020年11月14日,习近平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指出
考古遗迹和历史文物是历史的见证,必须保护好、利用好。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名录公布的统筹指导,强化技术支撑,引导社会参与。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要合理利用,使其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要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要制定‘先考古、后出让’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对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使用。要深刻汲取国内外重大文物灾害事故教训,督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整治,增强历史文化遗产防护能力。要加强执法督察,规范举报流程,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2020年9月28日,习近平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长三角区域城市开发建设早、旧城区多,改造任务很重,这件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长远发展,再难也要想办法解决。同时,不能一律大拆大建,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时指出
云冈石窟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好云冈石窟,不仅具有中国意义,而且具有世界意义。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发展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不能过度商业化,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要深入挖掘云冈石窟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内涵,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0年5月11日,习近平在山西考察时强调
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要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2020年4月23日,习近平在陕西考察时强调
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2018年10月24日,习近平在广东考察时指出
通州有不少历史文化遗产,要古为今用,深入挖掘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大运河是运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北京要积极发挥示范作用。
——2017年2月24日,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时指出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各级文物部门要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提高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2016年3月23日,习近平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要增强城市宜居性,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2015年11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时指出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张金名片,传承保护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首都的职责,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2014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时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