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是人民幸福之基,是社会和谐之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解锁基层治理密码
“法官,眼看着过年了,我们的工资还没到手,这年可怎么过呀?”今年1月21日,田某等人心急又无奈地来到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双树人民法庭。
田某等7人到某公司务工,干完活却只得到部分报酬,剩余报酬经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起诉。
考虑春节将至,办案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但该公司负责人拒不配合,称其资金紧张无法付清。在办案法官多次说法理、讲情理、明道理后,该公司最终筹集资金,使7名务工人员当场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这是青海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青海法院在学习“枫桥经验”中摸索出了适合当地乡风民俗的创新之举,将矛盾纠纷解决由法院的“一元化”变为以法院为主导的“多元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市域治理新格局。
“以前,我们的工作就是审案,相对程序化一些。现在通过多元化联动,在情理与法理上更具人性化,也让老百姓更明白、更容易接受,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湟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说。
为全面建设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变革,青海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矛盾纠纷前沿化解: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值班律师工作站、律师调解室、驻村调解室、便民服务点;聘任特邀调解员,引进社会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建设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立案、咨询、法律援助、12368服务热线等窗口,配备诉讼服务一体机、诉讼风险智能评估一体机……
2021年,青海法院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通过平台处理矛盾15802起,其中诉前处理13912起,诉前调解成功8928起,调解率达64.17%。
筑牢民生司法保障
“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0224件,同比上升15.29%。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10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3474.37万元、发放救助金489万元,全省法院巡回办案2068件……”1月23日,青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向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
一串串数字的背后,是青海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把群众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的保护贯彻到司法事业的全过程、各方面的真实写照。
2021年8月10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盐湖股份公司破产重整案依法审结。
盐湖股份公司系青海省属大型国有上市公司,是我国最大的钾肥生产企业,受多重因素影响,连续两年亏损,面临退市风险。2019年9月,债权人申请对盐湖股份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重整过程中,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导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审查、资产状况审计、与债权人沟通协调、科学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等工作。经过重整,公司巨额债务得到妥善解决,财务成本大幅降低,公司回归钾、锂主业。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是民之所需、民之所盼。青海法院积极谋划民商事审判在新发展阶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的时代定位,在依法保护破产企业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案件审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2021年,青海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9347件,同比上升13.79%;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68件;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意见》,与相关单位联合印发《青海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加大恶意逃废债务处置力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秩序稳定。
构建常态化新格局
2018年12月,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马某东等8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这是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判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打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省法院一审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51件1593人,审结148件1576人,结案率为98.01%;二审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8件1056人,审结81件904人,结案率为92.05%。经审判认定涉黑案件9件200人,认定涉恶案件124件1110人,判处财产刑1.28亿余元,判处重刑486人,重刑率为37.1%。
此外,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2021年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件,判处罪犯50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43件,判处罪犯185人,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被告人任三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2021年5月18日,西宁中院依法公开对青海省公安厅党委原副书记、副厅长任三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青海法院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86件,判处罪犯108人,副厅级以上的有7人。群众对案件的公正判决无不拍手叫好。
一起起案件的判决,让老百姓更直观地感受到了司法公正带来的安全感。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赋予新使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青海法院坚决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把司法公正助力平安青海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幸福安宁构建有力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