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1日向黑龙江省进行督察反馈。督察认为,黑龙江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但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明显短板,一些地区问题还比较突出。
督察组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协同推进发展和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有的对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熟视无睹。地处小兴安岭的龙江森工集团沾河公司,2016年以来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情况下毁林种参1.6万余亩,违规在防火隔离带出租种参1.1万余亩,严重破坏局部生态系统。森工集团及沾河公司整改不力,有关部门和保护区管理机构长期不作为。经排查,近年来全省违规毁林种参点位多达1883个,占用林地超过9.6万亩。
督察组发现,黑土地保护不到位。2018年以来全省发生占用黑土耕地违法案件1670件,破坏黑土耕地47582亩。绥化市两个交通建设项目在未实施农用地征收、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情况下开工建设,占用黑土耕地18144亩,施工中未落实耕作层土壤剥离要求,大量黑土资源被浪费和破坏。
督察认为,黑龙江生态保护领域问题突出。自然保护区监管缺位,长期存在违规调整和撤销问题。2017年以来市、县政府违规直接发文撤销自然保护区40个。矿山开采和修复问题突出,“十三五”期间全省矿山修复任务仅完成22.9%。
督察组还发现,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存在明显短板。黑臭水体较大面积返黑返臭,2019年以来,全省完成整治销号的44条黑臭水体,23条出现过反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达120余万吨,风险隐患突出。
黑龙江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330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625家,立案处罚233家,罚款2963.2万元,立案侦查70件,拘留26人,约谈93人,问责575人。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