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赶往成都将被执行人四川某纸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拘传到院,为李某等8名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劳务工资24560元。
2020年3月,四川某纸业公司雇请李某等8人对该公司的厂房进行翻修用于开办纸厂,经双方结算该公司共计差欠李某等8人劳务工资24560元。李某等8人经多次催收未果,向屏山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四川某纸业公司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2022年1月7日,李某等8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四川某纸业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并通过电话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成某,责令其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及时在线上对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动产等进行查询,但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成某不接听法院电话,微信也不回复,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2022年3月15日,通过相关线索了解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成某在成都,这让承办法官很是忧心,外出找被执行人,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执行法官还是汇报后,毅然决定做好防护措施上成都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成某,将其拘传到院。在返程的时候,眼看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就能顺利将成某带到法院进行询问,突然执行干警所乘坐的车辆出现了故障,无法启动,所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经过几经周折后,到达法院已经是晚上22时。经过在“被执行人警醒室”一番的警醒教育,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最终成某表示愿意代表公司当即将8名申请人的劳务工资全部予以支付。
针对前期成某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传票等执行文书后,没有积极的履行义务,且没有及时的申报公司财产的行为,依法对成某采取罚款4000元的处罚措施。
屏山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大对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制裁逃避规避执行的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