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着甘甜的长江水,吹着轻柔的江风,听着悠长的船号声,这是住在长江三峡库区人民的共同记忆。这条长江记载着昔日峥嵘岁月,也见证着未来百舸争流。
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年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用最严密法治守护长江三峡库区水生态安全,守护库区人民的共同记忆。
强化打击震慑力度——
多种方式促进生态改善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黄金水道,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但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而违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严重危害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2017年初至2019年12月,赵某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和不具备处置有毒物质废水能力的情况下,私自开设窗花厂对窗花进行电镀加工,将电镀过程中产生的电镀废水排入长江,严重污染了长江水生态环境。经鉴定,案涉电镀废水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损失为366030元。赵某因污染环境罪被万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赔偿生态损害损失366030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类似的水污染案件危害水生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严重影响水生态环境安全,影响社会公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要强化对此类犯罪的打击震慑。”审理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王翔说。
据悉,为加大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万州区法院通过决定逮捕、判处监禁刑、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犯罪工具等多种方式,对环境污染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严惩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污染长江水体等罪犯169人。万州区法院还积极支持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将刑事制裁与民事赔偿有机衔接,既判处被告人刑罚又追究其民事责任。
拓展多方保护宽度——
多方联动构建保护合力
众人拾柴火焰高。长江生态保护绝不是孤军奋战,而要靠各方合力,共同治理。
“重庆法院环境司法巡回审判艇是重庆法院与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共同打造的一艘巡回审判艇,体现了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旨在发挥巡航长江、共享资源、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功能,共同呵护长江母亲河。”2021年12月6日,在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签约仪式上,万州区法院副院长冯纲介绍道。
据了解,此次签约仪式旨在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强化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机制,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此外,万州区法院还加强“三区六县”司法与行政联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主动对接渔政、水务、生态保护部门,研讨十年禁渔、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相关事项,凝聚工作合力。同时梳理总结非法采砂、污染长江水域等犯罪案件特征,形成情况反映、司法建议等,为从源头预防破坏长江生态违法犯罪提供参考。
延伸司法职能深度——
多点发力形成示范引领
“从前长江边水土流失严重、泥沙堵塞河道,面对长江环境问题,我们是一筹莫展,但是现在有了这片中山杉,长江生态环境好了,游客变多了,周围农户也跟着富裕起来。”2021年9月9日,万州区大周镇负责人高兴地说道。
如今,长江流域大周段已经大变样,半浸在水中的2万余株中山杉随着波光粼粼的江水轻轻摇曳,果农在岸边高兴地叫卖水果。这片中山杉就是万州区法院延伸环境司法职能的“产物”——长江三峡库区司法保护示范林。
“这片林有效治理了长江消落带问题,起到了司法引领示范作用,还能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同时,我们也通过认养中山杉的方式参与三峡库区水生态环境的守护。”2021年9月16日,正在示范林内视察的市人大代表刘召奎说道。
据了解,万州区法院充分吸纳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在司法保护示范林内,精心打造面积达30余亩、中山杉达1000余棵的“人大代表林”“政协委员林”,扩大司法示范林影响力,让代表委员同人民法院一同呵护长江水生态环境。
扩大普法辐射广度——
多样宣传提升保护意识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的河流流域立法……”今年3月1日,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许仕钰来到万州港为周边群众进行普法,年轻干警为来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单。
万州区法院以长江保护法实施首日为契机,联合长航公安、农业农村委等7家单位,在万州港开展讲解长江保护法、发放宣传手册、解答法律咨询、巡航长江等普法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保护长江。同时,万州区法院还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护航长江我有责”微博接力活动,40余万网友在线观看,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此外,万州区法将保护长江司法宣传与巡回审判有机结合,适时选取群众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案件,在大巴山、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非法捕捞多发易发地开展巡回审判,让群众直观感受、现场感知,用生动审判实践提升群众保护长江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利用“两微一端”发布适用长江保护法典型案例,推动公众支持、参与长江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