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茧而出的“金”字招牌
开栏的话
执行工作是司法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后,全国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执行改革,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确保执行工作力度不减、力量不弱、质效不降,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从即日起,本报开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长效机制解执行难题”专栏,推出系列报道,展现各地法院以执行工作改革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成效,敬请关注。
执行标的额案均近亿元、社会关注度极高、涉案财产种类繁多、执行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执行行为流程化管理欠缺、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2018年8月,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一“出生”就面临了诸多困难。
三年半以来,这些“执行难”是否得到了逐步解决?
初创时期步步维艰
“上海金融法院是全国首创。组建时,上海两家中院的金融专项审判团队经过遴选直接进入金融法院,这支拥有十年审判经验的队伍无缝对接了金融法院的审判体系,但金融案件的执行就完全不一样了!”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局长钟明笑了笑,这位上海金融法院的元老三年里多了不少白发。
如钟明所言,在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前,上海所有法院的执行局里没有针对金融执行案件成立过专项执行组,也没有人对此类案件做过特点和规律的调研分析,金融执行案件淹没在浩瀚的执行案件中,犹如浪花一朵,除了偶尔的一些大案,很多都转眼即逝。
但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大量的金融执行案件云集在一家法院,首当其冲的影响就是社会关注度急速升高。
钟明还记得,在上海金融法院成立的前三个月,一大批金融诉讼保全案件扑面而来,标的额达26亿元之多,平均每个案件的标的额近1.2亿元,平均每个案件的线索有20余条。
“在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中,80%都涉及保全,每个案件需要保全的财产线索平均为15条。最多的一起案件有几百条财产线索,我们立案庭的一位同志仅仅在系统里输入财产线索就花了整整两天。”钟明介绍。
彼时的上海金融法院信息建设尚未完备,需要一段时间申请建立网络查控系统与事项委托平台。这就意味着,执行局既无法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总对总”系统查控财产,也无法通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委托外地法院协助执行。
钟明扳扳手指头,执行局一共6人,3名法官加3名法官助理,怎么办?
硬着头皮上!钟明带着执行局全班人马启动传统执行模式——以财产线索为标准,同一地域案件集中派员办理,来一场天南海北的集约化办案。
“一次出差要覆盖同一方向的2到3个省市,为了节约时间,我们对时间进行精心规划。”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法官杨现正依稀记得,他带着法官助理郑岗一天穿梭北京五个行政区,完成十几条财产线索的保全工作,然后马不停蹄地赶往机场,翌日凌晨两点飞抵青岛,没休息多久又接着干。一路下来,挺壮实的郑岗回到上海就病了。
考验来得猝不及防
三个月后,更大的考验来了——越来越多的申请执行人来了。
来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执行的主要有两类主体,一类是各种金融机构,一类是中小投资者。就金融机构而言,那些间接融资所涉及的资金往往是“别人的钱”,这些债权能否执行到位,潜在影响到金融机构背后的千千万万储户、投保人和投资人。就中小投资者而言,很大一部分是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资管计划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受害者,如何实现他们的胜诉权益,直接关系到维护证券市场、资管领域的金融秩序。
这些执行案件涉及财产的种类之多、价值之高、处置难度之大令人咂舌。仅财产种类而言,不仅包括银行存款、不动产、境内上市公司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权、动产等常见财产,还有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信托受益权、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各类金融衍生品等特有的金融资产。
钟明和他的执行团队已经习惯了以“亿”作为计算单位,因为绝大部分涉案抵押、质押财产的价值都达到了千万元、亿元级别。“这三年多来,我们初执收案近2500件,案均申请执行标的额超过9000万元。”钟明说。
财产处置的难度最令人头疼。就不动产而言,案件中的房地产常常分布在全国各地、动辄百套甚至上千套,需要进行大量的前期调查与沟通,才能排除处置中可能存在的交付、过户等障碍。就动产而言,很多财产仅鉴定、评估工作就需花费数月,拍卖过程中还要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关系、能否变价成功、如何批量处理等问题。至于上市公司股票、金融衍生品、信托受益权等金融资产,更是与金融市场高度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
“其他法院执行难是因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我们法院执行难是有很多财产但怎么来专业化处置?”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分管执行工作,他的压力也极大。
破釜沉舟谋求创新
没有退路,只有前进。
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局把待处置财产分为五大类,分别是不动产、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权、金融资产、动产。其中,仅2019年,股票的涉案待处置价值就高达100多亿元。
“试想一下,如果这100个亿的股票全都不做区分地在二级市场抛掉,那得有多少个股票跌停?”钟明说。
在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之前,大宗股票的处置和其他资产处置一样,由于对上市公司股票处置规范不统一、证券资产的变价规则不契合、证券监管要求不一致等原因,大宗股票的处置成交率不高,处置价格偏低,股价易大幅波动,这成为执行的一大“心结”。
钟明带着团队四处调研,不停地询问各地法院:“你们卖过股票吗?是怎么卖的?怎么把股票卖掉又不影响二级市场价格?”但没人研究也没人知道答案。
他们又开始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同时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请教专家。
最终,执行局摸索出了一套追求标的物价值最大化的询价竞买机制,即采取分拆式处置规则,以处置股票的数量、性质、市场价格、持股比例等相关因素确定是否分拆处置及分拆后的最小竞买申报数量。同时,明确无论是首次处置,还是后续处置,均以竞买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为基准,确定处置保留价,并按处置效果合理安排再次处置的降价幅度。
“我们还拟定了封闭式竞买申报规则,明确在竞价匹配结果确认前,保证金缴纳情况、询价竞买情况均不得公开,包括对我们执行法官也不得公开,这样我们可以防止因竞买群体范围小而可能出现的压价、窜标现象。”肖凯说。
2019年11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试行)》。26日,由上海金融法院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合作研发的全国首个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正式启用,并通过平台发布了第一支股票司法处置公告。12月12日,首支大宗股票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竞买成功,总成交价高达2.7亿余元。竞买成交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持平,既反映了大宗股票的市场公允价值,也没有对该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造成影响。2020年12月,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方式获评“2019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
公开透明刀刃向内
成立三年多来,上海金融法院执行案件的申请标的额逐年上升,2021年已超过1200亿元。
这么大的金额,带来的廉政风险也是巨大的。传统执行的“一人包案到底”模式给执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同时执行事项决策合议不充分,评议笔录记载也不翔实,执行行为留痕度较低,执行信息公开渠道较少,这些问题怎么来监督?怎么来解决?
经过一年多的充分调研和决策,上海金融法院党组决定对执行方式进行改革。
首先,实施分权制约和专业分工原则,按照办理流程分由不同人员负责,实现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监督。同时,根据不同人员的能力和特点,将执行人员划分为前置集约组、综合执行组、财产查控组、财产处置组,承担不同的工作任务,实现业务专门化和人员专业化。
其次,实施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通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决定执行中的重大事项和监督管理执行流程中的关键节点等,实现实体化运行和可视化监管。
再次,流程管理精细化,将执行流程节点、办理时限、办理规范等全面嵌入财产执行综合管理系统,同时将网络查询、约谈排期、财产初判、文书生成、统计分析、预警监测等通过信息化科技手段智能辅助完成,实现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和提高执行效率。
最后,强化执行公开原则,通过财产执行综合管理系统与上海金融法院门户网站、“人民法院移动执行平台”等自动信息交互,实现执行信息依法及时向执行当事人、社会公众公开。
2021年11月16日,上海金融法院举行金融案件执行方式改革暨财产执行综合管理系统宣讲会。同一天,该院门户网站(www.shjrfy.gov.cn)开辟了专门的执行信息公开窗口,并进一步在微信公众号开通了执行信息查询路径,当事人可自行登录查看执行案件办理进展的实时信息,包括案件基本信息、财产线索情况、强制执行案款信息、案件进展信息等,覆盖了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部关键流程节点最新信息。
据统计,上海金融法院自成立以来,成功处置不动产、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近400项,还有150余项财产正在处置过程中,目前执行到位金额超过280亿元。自2021年11月系统运行以来,该院主动向执行当事人公开470余件案件、超过8600项执行进展信息,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我们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面提升金融案件执行的专业化、规范化、公开化水平,确保执行过程阳光透明,权益实现公正高效。”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