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啃老”典型案例的价值导向
2022-03-17 09:48: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付彪
 

  对于子女“啃老”的不合理要求,父母也应保持清醒,不能一味容忍,必要时不妨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强行啃老”说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父母有权拒绝成年子女“啃老”的案例指出,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

  该典型案例的裁判对成年子女自己“躺平”却让父母负重前行的行为予以了否定,体现了文明、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引导青年人摒弃“啃老”的错误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该典型案例,体现了反对子女“强行啃老”的价值导向。

  成年子女“啃老”不仅会遭受道德的谴责,法律同样不支持这种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年满18周岁,父母已没有承担生活费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和成年子女的关系是生活扶助关系。父母对其个人财产享有处分权,是否资助成年子女由其自由决定,给予子女的经济帮助,除了有明确表示赠与外,子女应当偿还。

  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强行啃老”案件中,会充分查明老年人的真实意愿,秉持保护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以便有效定分止争。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起典型案例,不仅对各地法院裁判这类“强行啃老”案件具有一定的范本和借鉴意义,对社会来说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给人以正确的价值引领。

  父母养育子女成人,已很不易,子女成年之后还要求父母无条件地付出,甚至违背父母意愿“强行啃老”,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成年子女应抛弃“啃老”的想法,主动承担起各种责任,靠自己的打拼努力“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对于子女“啃老”的不合理要求,父母也应保持清醒,不能一味容忍,必要时不妨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对“强行啃老”说不。这不是“不讲情面”,而是让子女独立自强“为之计深远”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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