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调解平台不断升级完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高度关注诉源治理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言献策,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建议、提案作出了积极回应。
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圈不断扩大
解决纠纷是目标,多元化是手段,完善机制是关键。
“完善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提高人民群众对多元解纷机制必要性的认识。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前调解机制的作用,重视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合作。”针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连续两年提出建议。
近年来,吉林、四川、山东、福建、河北、上海等地在推进多元解纷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的相关文件。但依然存在多元解纷工作模式不统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力量不足、调解员力量配备薄弱等短板。
王士岭等15名全国人大代表根据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的实践经验提出,要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在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和贴近群众的优势,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多元协同参与、城乡社区自治、司法推动保障”的工作格局,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实践,不断拓展与有关单位“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范围,支持地方法院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文件,积极参与并推动有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律法规制定工作,加快形成推动国家立法进程的工作合力。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扩大多元解纷圈,形成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主干,道路交通、商事纠纷、证券期货、银行保险、劳动争议、网络交易、社会民生等类型化纠纷解决平台为支干,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多元解纷平台体系。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构建分层递进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诉前调解,特定类型化纠纷快速化解
当前,人民法院对家事纠纷、小额债务、交通事故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诉前调解。2020年,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424万件,同比增加191%。
章锋等6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完善现有诉前调解制度,将某些民间纠纷案件(如家事纠纷、亲友间的小额借贷纠纷、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等)纳入诉前调解前置程序进行立法规范,在向法院进行立案登记前须提供已经相关调解组织调解不能的证明文件才可以进行立案登记。
元茂荣等5名全国人大代表在调研中发现,浙江台州法院通过对普通民间借贷案件实行引导分流调解、开展离婚纠纷诉前分流调解等举措,实现了民间借贷案件和离婚案件收案数双下降,证明诉前调解在源头化解矛盾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具有很大的发挥空间。对此,他们建议,在立法方面进一步探索对特定类型纠纷实行诉前调解前置,推动诉前调解工作深化发展。
近年来,人民法院一直在探索建立类型化纠纷的多层次纠纷化解机制。2017年,针对道交纠纷多发易发情况,建立道交一体化平台,实现了法院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人民调解机构、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的数据共享和一体办理,统一赔偿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21年6月,3000多家基层法院全部应用该平台,累计调解成功案件47.8万件,成功率达69%。
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人民法院源头化解纠纷工作格局,建立分类分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并对如何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纠纷层层化解作出了规定。
多元合力,推进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开展
截至2021年11月1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有5.7万家调解组织、22.17万名调解员入驻,累计汇聚调解案件2237.76万件,调解成功1385.87万件,平均调解成功率64.62%。现在,平均每分钟就有47件成功调解在诉前。
全国政协委员王煜宇在调研中发现,虽然许多法院构建了人民调解、公证调解、律师调解等机制,但运行起来功能发挥有限。她建议通过“智慧矛调”平台建设,整合人民调解、专业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打通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诉后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中的作用。
“各地矛调中心的机构编制设置不一,调解机构及人员配备力量不均衡,专业化水平及综合素质亟待系统性提高。”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建议,夯实基层力量,建立财政保障机制,调解经费补贴与区域实际、纠纷难易挂钩,依法探索建立调解收费机制。增设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县级矛调中心专职调解员。
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业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仲裁等力量的联动工作体系,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集成更多解纷资源,通过“法院+社会各界”,多元化解纠纷。
在推动各地法院积极争取财政保障的同时,鼓励地方法院探索对商事等纠纷开展市场化调解,形成公益性与市场化调解并行机制,建立适应不同解纷组织、不同解纷方式特点的多层次、多样化经费保障体系。同时,强化调解员活跃度要求,调动一切能够调动的力量,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热情,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