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2022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第五场活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就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
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通过司法审判活动,推动民法典由条文转变为社会生活的实际,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法典就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段农根指出,一是依法保护财产权利,服务美好生活。如湖北法院依据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时为丧偶独居老人办理居住权登记,确保“老有所居”。二是2021年以来,各地法院办理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4572件,加强人格权保护,彰显人文关怀。三是通过对“‘辣笔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好意同乘减轻责任案”“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的审理,彰显了民法典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维护公序良俗的基本精神。四是各级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审理环境侵权类案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美好家园。
段农根表示,202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脸识别、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民法典总则编等司法解释,旨在充分发挥民法典的制度价值,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段农根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稳妥推进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制度研究,全面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段农根表示,一年来,少年审判指导更加有力、专业化建设全面推进、审判管理更加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全面综合,全国法院的少年法庭工作开启了新局面。
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恶性犯罪案件,社会十分关注。对此,段农根表示,人民法院坚持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决不姑息,坚决维护法治权威;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温暖;坚持对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帮助他们重回人生正轨,同时也注意区别对待,体现对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的精神。
近五年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25万余件;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1.1万余件;审结因实施性侵、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而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600余件,实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