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法院发出鹰潭地区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03-08 19:20:45
中国法院网讯(黄芳 何美娜)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周淑琴工作室”向一起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双方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实施以来,鹰潭地区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近期,贵溪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在审理该案时,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于2020年7月生育儿子刘某某,原、被告二人作为刘某某的父母,均居住在市区,未与儿子刘某某共同居住,却以委托他人单独照护的方式来履行自己对儿子的监护义务,属于怠于履行家庭主体教育责任的行为。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承办法官与本院“周淑琴工作室”干警第一时间介入调处,从亲情维系、子女成长等角度对二人进行家庭教育疏导,详细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张某与刘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裁定要求张某与刘某多关注刘某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同时要求张某与刘某对刘某某的抚养监护情况共同参与、平等协商,共同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家事审判质效,2020年3月31日,贵溪法院专门成立以“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周淑琴命名的工作室,积极推动家事解纷多元化解。自成立以来,“周淑琴工作室”积极探索符合家事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机制,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打造“三站点”,构建“三平台”,推行“五心法”等举措,对家事纠纷实施涵盖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的无缝对接式调解模式,已成为鹰潭地区家事解纷新品牌。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