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1年3月1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诉某短视频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法院出具调解书后结案。
某公司短视频App在运营过程中,未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并征得儿童监护人有效、明示同意,便允许注册儿童账户,擅自收集、存储儿童个人信息,且通过算法向具有相关浏览喜好的用户大量推送含有儿童个人信息的短视频。此外,也没有采取技术手段对儿童用户进行专门保护。2020年12月2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2021年2月7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经营行为侵害了社会众多不特定儿童权益,不利于儿童网络保护,已对儿童人身安全以及生活安宁造成隐患。在法院推动下,某公司主动对短视频App中的儿童用户注册环节,儿童个人信息收集环节,儿童个人信息储存、使用和共享环节及儿童网络安全主动性保护领域等四大方面进行整改,细化出34项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间表。在法院组织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目前,某公司已履行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四大项34小项整改措施也已全部落地见效。
法官说法
该案系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年龄小、阅历浅,自我保护意识较弱,难以主动核对其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一旦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更易受到网络骚扰、网络欺诈等非法侵害,故应当采取更加具体、有利的措施对其进行专门保护,确保儿童个人信息获得更高程度的安全保障。
本案是对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重要探索,有助于促进互联网平台治理并形成长效保护机制。通过首创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独立算法机制等措施,切实维护未成人网络合法权益,相关技术创新与应用也对其他互联网平台起到较好示范和指导作用,对于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代表点评
刘廷 全国人大代表:
随着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未成年人已经成为网络空间的原住民。如何营造适宜未成年人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成为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章,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的网络安全作出专门规定。这起案件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法院审理的首例保护儿童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对于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是人民法院对社会期盼的积极回应,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确立了导向。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秉持的理念特别值得强调:既满足未成年人拥抱数字世界的需求,也为他们提供最全面的保护,全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