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高质量司法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孙桂泉
2022-03-07 10:34: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积极贡献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2021年,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行动方案,推出27条具体优化举措;建立营商环境司法指标日常监测机制;出台保护民营经济发展12条实施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设立南通市商会商事调处中心,海安市人民法院民营经济纠纷调解中心被确定为“全省重点培育商事调解组织”;海门区人民法院“涉企服务直通工作室”为企业提供订制式司法服务;建立破产预重整制度,走出了一条“合并出售式重整”“清算式重整”的新路,南通一建破产重整案等一批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南通中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获评全国标杆。2021年7月16日,设立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人民法院,打造服务“新出海口”、保障创新发展新高地。
希望人民法院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企业发展,一如既往地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企业生产发展、经营安全、争议解决等方面提供更多的专业指导意见,以更高质量司法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 赵 刚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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