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022-03-07 09:33: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婧
提案名称:关于建立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区域发展协同机制的提案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宁夏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所长 李保平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李保平在履职过程中,一直关注着具有区域性或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专长谋实策,传递人民群众的心声。
李保平认为,“总体来看,黄河下游省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而中上游7省区发展较慢。由于发展阶段、发展目标的不同,导致各省区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任务也有明显差异”。于是,2021年,他带着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司法保护相关内容的提案来到了全国两会。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相关提案,在公开回复中表示,提案中“建立跨省区环境资源类案件专门审理机构”的建议,对于人民法院推进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全面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构建全流域司法治理体系,全面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截至2021年11月,长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分别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人民法庭等专门审判机构共1996个,先后成立南京、兰州、昆明、郑州环境资源法庭,探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归口机制,基本实现专门化审判机构的全覆盖。
“黄河是母亲河,不仅孕育了中华文明,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区域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李保平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保护,树立了黄河全流域司法理念,拓展了黄河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