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3月1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政治轮训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政治建设。《方案》包括指导思想、轮训内容、轮训方式、具体措施、具体要求等五个部分。
《方案》指出,这次轮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法院干警职责使命,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主要内容,着力加强广大法院干警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法理论、职业精神教育,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方案》规定,轮训内容:一是政治理论教育;二是理想信念教育;三是党性修养教育;四是党风廉政教育;五是法官职业教育。轮训方式:根据培训内容和法院工作特点,创新方式方法,坚持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法官培训学院和山东法官培训学院组织的政治轮训。全年集中组织4期政治轮训,由法官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其中2期为基层法院中层正职参加,2期为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参加。各部门和各支部要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和组织活动时间,开展好政治学习。
《方案》要求,一是坚持领导带头。要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协调各级领导干部和其他干警的政治轮训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轮训,带头参与授课。二是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好审判执行工作与政治轮训工作的关系,加强工作统筹,科学调度安排,真正做到学习和工作“两不误、双促进”。三是坚持全员参与。全体干警要自觉参加政治轮训,按期完成政治轮训任务;干警每年参加政治轮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要达到全员参加。四是注重实际效果。通过轮训要使干警忠诚根基更加牢固,政治素质全面增强,干事创业、岗位建功氛围更加浓厚,纪律作风明显改善,素质能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