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中心 邬红艳)2月28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的桂林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正式对外开放,并举行揭牌暨开放仪式。市委书记周家斌,自治区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何艳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丁东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修璇,市政协副主席陆智成,市中级法院院长杨晓春,市检察院检察长梁贻勇,出席活动。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周卉主持仪式。
“我宣布:桂林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正式开放!”周家斌宣布教育实践基地正式开放,并与何艳斌共同为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教育实践基地,深入了解教育实践基地的整体构造、主展区布展等情况。
周家斌对教育实践基地的建成开放表示肯定。他指出,桂林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成开放,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至上、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希望各有关部门持续完善教育实践基地功能,依托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多元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扩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自觉守法的良好意识,全方位、多层次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何艳斌在致辞中指出,桂林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提供了很好的法治教育、法律服务与帮助、司法服务、违法和犯罪预防的平台。希望桂林中院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不断加强与教育部门、社区街道、社会组织的高效联动,聚合社会资源,优化运行方案,努力将其打造成全国一流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示范点。希望桂林市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全市各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一步构建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为建设法治广西、平安广西做出新的贡献。
杨晓春详细介绍了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情况,并代表桂林中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对自治区、桂林市各级领导和各相关单位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中给予的大力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热烈欢迎全市广大青少年朋友到教育实践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不断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桂林市秀峰区榕湖小学校长龙桂丽发言表示,桂林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成,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了法治教育的新载体、新平台,法治教育资源丰富,展陈艺术手段新颖,内容与形式相辅相成,寓教于乐,相信一定会深受孩子们的喜爱,法治理念会更加入脑入心。
当天下午,该教育实践基地迎来首批“小客人”,榕湖小学师生代表现场开展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市政协科教卫体委、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相关单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校代表120余人,应邀参加活动。
据悉,桂林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在自治区高院、桂林市委、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全国一流、广西第一”标准,由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教育实践基地集法治教育、法律服务、法律维权、心理咨询为一体。主展区布展面积1100平方米,分五个版块,采取图文并茂方式,并辅以多媒体互动系统,紧扣青少年身心、认知特点和需求,突出普法与德育并重,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让青少年在趣味学习实践中筑牢法治观念,汲取文化养分,尚法崇德。教育实践基地开放后,将面向全市青少年免费开放。
桂林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成,有效填补了桂林市无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空白,标志着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有了“升级版”,对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具有里程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