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面、更严格: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随着我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注重全面保护、严格保护。人民法院努力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创新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高度关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反映人民意愿诉求,围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建议提案,有力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进步。知识产权审判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完善规则之治:保护创新、激励创造
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体系,严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为创新创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罗东川等10名代表认为,新能源产业投入研发资金庞大、技术更迭较快,诸多创新技术容易被模仿和抄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紧迫课题。代表们特别指出新能源产业商业秘密保护难。
新能源产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潜力巨大,产业发展迅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围绕新能源产业商业秘密保护难、竞争对手恶意挖角现象多发问题,人民法院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应对。
商业秘密是最具竞争力的无形财富,是创新主体的“安身立命之本”。各级法院落实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司法解释,针对商业秘密纠纷难取证,合理确定当事人举证责任,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对员工离职产生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明确裁判规则,切实防止竞争对手通过挖企业内部离职技术人员窃取企业商业秘密。“两高”出台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不断加大对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白酒行业知识产权侵权多发,不仅扰乱市场公平竞争,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和身体健康。
全国人大代表曾娜建议,加强名酒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建议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裁判执行关系胜诉权益保障。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指南》和《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实施计划》。各地法院认真执行“一指南一计划”,及时有效查控侵权产品、销毁侵权货物,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生效裁判得到依法快速执行。
创新是新发展阶段的最强音。2021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知识产权审判激励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等目标,并就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等提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其中,特别强调严格依法保护种业自主创新,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之后,出台了植物新品种权司法解释,与农业农村部签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积极研究完善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和规则……
坚持问题导向:为诉讼增效,为群众解忧
由于知识产权权利的特殊性和侵权的隐蔽性,知识产权维权长期存在“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问题,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代表委员对此也十分关心。
“目前我国解决知识产权专利纠纷的制度体系较为复杂,诉讼周期长,时效性不高,很多专利人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长期、有效性保障。”全国人大代表伊彤指出。
如何让司法保护更加及时高效?人民法院给出的第一个答案是“专业化”。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三年来,审理“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等一批标杆性案件,切实保护重要产业核心技术,有效震慑不法行为。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明显缩短,统一裁判标准明显加强。现在三年改革试点期满,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总结经验,研究提出深化改革的方案。北京、上海、广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南京、武汉、深圳、景德镇等地知识产权法庭,也在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方面纷纷创出品牌。审判专业化,就像是为知识产权保护铺筑了一条专车道,这是一条以司法手段公正高效保护知识产权的“康庄大道”。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等6名代表提出,商标侵权成本低而维权成本高,企业商标维权遭遇困境。
侵犯知识产权就是盗取他人财产,恶意侵权必须受到法律惩罚。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同时发布6件典型案例,向全社会释放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态度。
罗东川等代表指出,维权周期过长,不仅无法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维权工作对市场的正面影响也会大打折扣。
因为知识产权纠纷复杂,案件往往很难短时间内定案,有的企业往往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完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避免因诉讼周期长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扩大。大疆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最为典型,法院采取“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方式,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避免判决生效前侵权产品低价流入市场可能给企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解决知识产权维护“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创新、公平竞争、文化知识产权等的保护工作。
深化改革创新: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知识产权审判往往涉及民事、行政和刑事保护,不同领域法律和程序保障的衔接,使原本难度就大的知识产权审判变得更为复杂。如何让不同领域保护互相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罗东川等代表建议,建立符合知识产权诉讼规律的特别裁判方式。代表们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要加快确定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相关标准,可以采取行政和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方式,通过行政和民事程序的衔接,加快审理的节奏,提高审理效率。
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
早在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就提出,探索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审判组织模式,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审判庭。
“三合一”改革,既顺应民意,也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有序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查处、刑事制裁有效衔接。
2021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正式印发,描绘了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伟蓝图。纲要提出“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呼声。最高人民法院围绕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出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20条意见。改革无止境。以创新促进创新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鲜明特色。
现在,我国已经成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并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