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疏于关心教育 孩子交友不慎失足
成都武侯区法院发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履责
2022-02-24 09:57: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 鑫 钱薇伽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袁某被控犯抢劫罪的案件中,向该案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送了家庭教育指导令。

  被告人袁某系未成年人,其伙同他人抢劫一受害人的手机,因袁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武侯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袁某自幼父母离异,从小跟随外祖母长大,后来外祖母去世,才跟随其母亲生活。而其母亲平时忙于生计,对袁某身心关爱不够。袁某完成义务教育后没有继续学业,又因交友不慎,一时冲动实施了犯罪行为。

  庭审中,袁某对自己犯下的错误非常悔恨,泣不成声。宣判后,袁某表示接受判决结果,会认真改造。

  该案一审宣判后,办案法官会同家事调查员、社会关扶员,向袁某的母亲发送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向其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袁某的母亲进行了教育。

  办案法官告诉袁某的母亲,每一个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孩子,更是国家的孩子,父母要重视孩子的身心健康,才能让孩子更加茁壮成长。希望袁某的母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孩子生活和成长的实际经历,与孩子真诚平等地交流。

  听了法官的话,袁某的母亲流下眼泪。她说,平时自己忙于工作,忽略对孩子的关心,是她的失职。随后,她签署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承诺书,并向法官保证,自己会帮助袁某认真改造。

  据了解,武侯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形成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特有的审判机制,如圆桌审判制、涉未成年案件档案封存制度等。该院还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组织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法官多次走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学校还聘请法官为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让在校未成年人树立起懂法守法的观念。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