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院始终围绕中心大局,主动将执行工作融入县域治理大格局,以落实善意文明执行、创新执行机制、扎实开展涉民生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健全联动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多方协作,凝聚强大合力。开化县委全力支持法院工作,召开县委法院工作会议,将综合治理执行难纳入县委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县域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全县各乡镇、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法院工作的良好局面。深化府院联动,成立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创新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府院联动执行“大会战”,共执结疑难复杂案件56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500余万元。同时,我院不断深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电信运营商等单位的网络对接与数据共享,构建“查控结合、管执兼顾”的多部门、跨领域协作的综合执行查控系统,有效破解查人找物、规避执行等难题。
加强源头治理,构建以自动履行为主的治理体系。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长效机制,实行综合施策,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数量,是治理执行难的重要基础。推动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并不意味着对失信者的纵容,更不代表对强制执行措施的削弱,而是为自动履行的当事人排忧解难,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我院率先在全省建立被执行人诚信履行观察期机制,对于符合标准的被执行人设置为期6个月的诚信履行观察期,暂缓对其采取执行措施,保障诚信履行的被执行人开展正常生产生活,督促被执行人诚信履行债务。自2020年以来,申请适用46人,通过观察期考察期100%,自动履行率100%。强化诉源治理,深化“网格+法院”双向互动模式,建立“网格+执行联络员”机制,聘任全县756名网格员为执行联络员,协助开展送达、调查、集中行动等活动200余次。
创新执行模式,切实提升执行水平和执行能力。创新执行模式,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可以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我院创新推行“一个团队办好一件事”改革,建立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机制,人民法庭审结案件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新型审判团队,制定5大环节70项内容流程导图,实现“一个纠纷、一个地方、一个程序、一个结果”由“一个团队”办结,平均办案天数同比缩短8.54天,服判息诉率94.43%。创新开展执行事务集约化改革,通过执行权优化配置,设立执行事务集约中心,实行“147”模式,即一个执行指挥中心,案款组、查控组、网拍组、综合组4个专门工作组,7个执行实施团队,集约办理执行案件,实现“一人包案到底”向“多人办一案,责任到岗到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