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司机接单途中偷盗车主财物获刑十一个月
2022-02-23 14:42:35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8月18日23时许,高某(系被害人郭某的朋友)在宜春市宜阳新区某歌厅门口,通过代驾软件叫代驾司机。被告人徐某接单后,高某搭徐某的电动车到某清吧门口,把车钥匙给了徐某,要其去某烧烤店门口停车场把车开过来。由于没有开过代驾的这款奥迪车,被告人徐某在找一键启动时,将这辆车的主驾驶和副驾驶之间的中控盒子打开,发现里面有一块银白色的手表,遂将手表拿出来放在自己口袋里,后将中控盒子关上,启动车辆接送高某到达目的某歌厅,徐某回家后将手表放在自己的小车里。
2021年8月20日高某发现其朋友被害人郭某放在奥迪车中控盒子的手表不见后,即联系徐某,追问其是否拿了车里的手表,徐某予以否认。次日高某报警。被告人徐某于2021年9月18日投案自首。
经宜春市袁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表价值人民币21680元。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徐某退还被盗手表给被害人郭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16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徐某能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退还赃物,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