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梁溪: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全生态模式
2022-02-15 10:29: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苟连静
 

  工商基因,无锡传承。梁溪区位于江苏省无锡市中心,是江苏省唯一的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示范区。近年来,梁溪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锚定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通过“祛病痛”“除障碍”“治未病”,为每一个民商事案件中的民营企业提供法治养分,滋养出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良性循环的营商环境全生态模式雏形初显。

  ■“祛病痛”:推进“腾笼换鸟”激发市场活力

  不破不立。顺应竞争法则,畅通市场退出机制,是梁溪区法院民二庭经常需要面对的课题。在这个过程中,如何确保资产处置高效规范,同时兼顾社会利益,是对法官们裁判智慧的挑战。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我们大家都同意清算,但清算组一直拖延清算!”因大小股东间矛盾尖锐,小股东朱某等7人联合向梁溪区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资产高达上亿元的禾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司法强制清算。

  承办法官罗扬对禾嘉公司进行情况摸底后发现,禾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大量未分配利润和往来款,如果采用常规清算方式,比如由子公司自行清算,由于流程繁琐,势必会影响母公司的清算计划;如果整体挂网拍卖,则不利于母公司最大限度收回投资款,不利于充分保护母公司的权益。

  与此同时,子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相关资质,声誉较好,有一定的壳价值,而一旦启动自动清算径行注销,不仅浪费资源,而且后续如果出现已售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不利于保护业主权益。

  “子公司是陷入困境但有社会价值的市场主体,我们要充分发挥审判对市场主体的救治功能。”经法官专业会议集体讨论,法院最终提出了创新的解决思路:先减资,后拍卖。

  在法院的指导下,清算组对子公司依法进行利润分配、减资,收回款项1500余万元,提高了禾嘉公司的资产处置效率,最大限度照顾了禾嘉公司的股东利益。

  同时,以拍卖股权、保留原壳的方式处置子公司。购买人将其更名为一家房地产服务咨询公司,市场资源得以盘活,业主利益得到保障。

  梁溪区法院副院长郁宝根表示,因种种原因,部分企业虽“宕机”已久,却迟迟不清理债权债务,无法退出市场盘活资产。这些“僵尸企业”各有各的症结,需要法官精准把脉,开具个性化药方。

  无锡市双河装潢包装纸箱厂是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已久不经营,资产不明。2020年7月,股东们协商一致,决议解散双河厂,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事实上,股份合作制企业既不是公司又不是合伙企业,通常不适用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但如果对此类企业的法律难题不管不问,就不能为其打通依法退出市场的司法救济渠道。为化解“僵尸企业”退市难的问题,经研判,梁溪区法院决定对此案突破性地参照适用公司法进行处理,对双河厂的清算申请予以受理。

  破产清算的过程中,需要保障资金安全。2021年10月14日,梁溪区法院“金睛监管项目”正式启动。民二庭庭长汤然介绍,借助银行开发的企业资金管理平台APP,法官可对破产案件专用账户进行“零时差”监管,确保破产企业资金严格管理、使用规范,助推破产案件高质量审结。

  梁溪区法院成立以来,坚持高点定位、一案一策,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成功推动52家落后企业完成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及时结清各类债权33.49亿元;发挥司法拯救功能,促进困境企业重整再生,盘活资产3.86亿元,两家企业重获新生。

  ■“除障碍”:优化内外微环境助力轻装上阵

  企业是经济的基本细胞,企业兴则经济兴。但一些企业由于内部微循环不顺畅,股东之间冲突不断,给企业的运转带来负面影响。股东纠纷诉至法院后,法官如果能巧手除障碍,则可以助推企业行稳致远。

  股东知情权是最常引发纷争的缘由,“我要查账”是很多股东要求实现的权利。我国现有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可以查阅会计账簿,但是查看的边界在哪里?对于会计凭证,股东是否有权利看、能否带专业会计人员一起看,在实践中存有争议。

  2021年10月22日,民二庭副庭长莫燕对一起股东知情权案件进行宣判,认定会计凭证是会计账簿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有权查看。“公司和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是需要平衡的。”有着17年丰富商事审判经验的莫燕,对于如何精准拿捏这之间的尺度,已经摸索出了一整套评断标尺。

  “让股东知道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实时经营状态,有利于他们凝心聚力,跟公司同呼吸共命运。但很多股东并非专业管理者,对于公司的长远规划、战略发展,还是要信任公司的掌舵者。”商事案件判决后,法官们往往还会“护一程”,对公司进行回访,帮助打开股东心结,捋顺股东的心气儿,让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当股东、拿分红,是很多人的美好向往,但事实上并不常如愿。“股权”转让了,钱却没拿到,徐某为此焦急上火。徐某向一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00万,自认为已经是拥有10%股权的股东,一年后,徐某将这10%的股权作价200万转让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没想到,宋某不付款,无奈成讼。

  主审法官经过审理发现,徐某的200万确实汇到公司账上了,但公司因内部原因,未能完成增资扩股,徐某实际上并没有取得公司股权,公司应该返还款项。法院判定,宋某作为法定代表人以及200万投资款的实际使用支配者,应代表公司返还。

  “尽心尽责,为民解忧。”2021年9月14日下午,徐某向梁溪区法院送来锦旗,感谢主审法官在这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中,准确认定案涉款项性质,高效率、高质量地审理案件,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目标,哪怕只是一笔0.44元引发的纠纷,梁溪区法院法官依然坚持抽丝剥茧、去伪存真。

  2021年1月,市民小余在一家火锅店消费357.56元,结账时店家“四舍五入”按照358元收费。小余认为店家多收了0.44元,涉嫌价格欺诈,几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承办法官张国元认为,店家提供的结算小票写明了具体金额,而且“四舍五入”有亏有赢,不属于欺诈,遂判决火锅店退返0.44元。

  疫情给诸多行业造成巨大冲击,许多市场主体面临发展困境,法院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用公平公正的判决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同时,也通过案件的释法说理,强化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为依法保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梁溪区法院组织开展“使命2021-初夏”“使命2021-雷霆”等专项执行活动,执结金融案件156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19亿元;执结双方互为企业案件107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844.31万元;推进执转破工作,移送破产审查案件20件,涉及执行案件164件。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的每一个民商事案件,都是点点法治之光,它们交相辉映,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高水平司法服务和平等司法保护,促进法治观念立起来、法治民企建起来、营商环境靓起来。

  ■“治未病”:普法送法滋养法治基因

  近年来,梁溪区法院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工作优势,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站稳人民立场,结合“五进五必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将法治养分源源不断地向公众输出。

  “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该承担什么责任?” 2020年7月28日,在梁溪区智慧大厦,20余名租户与法官进行法律互动,结合典型案例,现场一问一答,“接地气”地普法让现场气氛很是活跃。

  据统计,梁溪区全口径税收超亿元楼宇达10幢、超千万元楼宇达70幢。针对繁荣的楼宇经济特点,梁溪区法院多次组织法官开展类似的送法进楼宇活动。

  为了有的放矢、雪中送炭,法官们提前制作课程“菜单”以供选择,从“讲什么听什么”的传统模式,转变为“缺什么补什么”,为不同职业和岗位的人群提供特色“菜单”,实现精准普法。主讲法官们还根据集中需求整理出《民法典合同编十大亮点解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受到热烈追捧。

  把矛盾化解阵地前移到企业门前,推动诉源治理,是梁溪区法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创新举措。2021年9月30日,梁溪区法院第19个“党建+网格审务工作站”在家艺小镇启动,作为建在企业门前的审务工作站,将零距离解决企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家艺小镇是家居建材市场聚集地,周边汇集了众多知名家居品牌企业,同时也是消费者权益纠纷、劳动者权益纠纷的集中爆发点。在同日举行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调研座谈会上,多名企业代表就对审务工作站的设立报以极大的热情。

  梁溪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陆杰介绍,建立审务工作站后,法官主动下市场进企业,通过送法上门、巡回法庭等方式,及时解决难题、化解纠纷,既打击不良主体弄虚作假、恶意串通、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又支持正当市场主体的合法请求,从而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在审务工作站内,有先进的远程视频调解设备,能实现线上即时咨询和纠纷调解,有多年民商事审判经验的无锡市“十佳法官”刘坚,也有“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费建兴,梁溪区委政法委和梁溪区法院集中最优质的人力物力资源,致力于将其打造为“营商环境政法品牌”。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