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与会人士充分肯定人民法院工作,指出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他们就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抓好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意见建议。本报对他们的发言予以摘登。
过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带领全国各级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可靠的司法保障,也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了良好环境。在此,我代表民革中央对最高人民法院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真诚的祝贺!结合近期民革中央调研的成果,对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提几点建议和想法:
一是推进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的统一。对生效裁判进行筛选,将作为类例参照的案例单独建库,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例以及历年评选的精品案例,各省高院审委会研究过的生效案例等,避免良莠不齐的案例误导法官。
二是更好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广浙江等地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的经验做法,依托镇街村社、行业组织现有硬件设施,通过嵌入移动微法院、解纷码等软件模块,集成普法宣传、纠纷化解、线上诉讼等功能,将法治服务向最基层延伸,在不投入新的人力、物力条件下实现资源整合、高效利用,打通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构建统一规范的律师调查令制度。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试行摸索出可行的调查范围、运转流程及相应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而推动修改民事诉讼法,明确调查令的性质、确立实施规则。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令社会各界印象深刻。提四点建议:
一、强化执法司法供给,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实现类案类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督促省级司法机关出台规范性文件,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二、提升基层司法治理能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建议切实解决一些地方人民法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功能定位不清晰、管理保障不到位、人员配置不到位等问题,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作用。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法官助理制度。建议按需合理设置准入门槛,建立法官助理准入、晋升与退出制度,完善法官助理职业发展通道。在职级、待遇上给予法官助理一定的政策照顾。四、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完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建议一是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出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司法解释,形成司法协作体系;二是指导长江流域相关司法机构通过协作机制制定统一立案标准,明确司法协作案件管辖范围;三是完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裁判协作与执行协作机制。
过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围绕中心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二是精准发力推动司法为民再上新台阶;三是务实有效推进高效能改革实现新突破。
结合调研情况提两点建议,供参考。一是加强网络司法拍卖管理,规范相关费用收取。调研发现,不同地区收费标准差距较大,同一标的物收费相差较多,存在显失公平风险。建议制定合理收费标准并清理规范各地网络司法拍卖的管理办法。二是重视对历史遗留执行案款处理办法的研究。调研发现,部分执行案款长期在地方法院账户挂账,数额较大,孳息归属不明确,处理方式不一致。建议研究制定具体处理办法,解决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民建中央参政议政工作,在此,我代表民建中央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广泛认可。为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密切关注并重视解决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和行政人员待遇落实中的问题,就基层员额法官指标分配、人员实际配备、退休待遇,以及保障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精神待遇等问题开展调研、出台细则;二是解决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功能耦合度不足问题,推进司法主体、司法行为、司法判断、司法基础能力等有效实现数字化,稳妥推进司法工作模式在信息化时代的转型升级,不断优化数字平台建设;三是尽快推动修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其纳入国务院2022年行政法规立法计划,尽快完善诉讼收费制度;四是进一步强化审判权力行使与制约监督的衔接,以“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为抓手,及时发现审判违法和瑕疵问题,在基层持续跟进司法责任制落实,通过完善和落实考责、问责、追责机制,真正确保司法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力度。整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加快建设统一、精准、全面的类案检索平台及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各级各类法院推行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性审判案例,提炼编纂裁判规则,压实审判机关内部监督,进一步推动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裁量权正确行使,解决同案不同判、类案不同判问题。
以零容忍态度治理虚假诉讼乱象。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虚假诉讼高发案件领域的研究,摸清规律,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建立健全警示机制,精准识别,严把案件入口关;对公职人员和专业人员参与虚假诉讼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压缩虚假诉讼存在空间。
推进公益诉讼案件诉讼、审判、执行有效衔接。公益诉讼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跨部门合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对公益诉讼审理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加强公益诉讼立法研究,推动诉审执有效衔接,以强有力的司法举措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深化解决立案难、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加快改革优化考核标准,对群众立案投诉较多的重点地区加大指导督察力度,对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的严肃追责问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在司法中的获得感和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认同感、满意度。
一、多举措持续建设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队伍。人民法院可通过举办涉外案件模拟法庭大赛培养和选拔高水平涉外法律人才。通过短期培训和建立网课库,有重点地提升在职涉外法律人才业务水平。建立涉外法律人才专家库。
二、以高质效知识产权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建议成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完善基层知识产权审理体制。继续坚持专业化、集中化改革方向,进一步统一谋划、系统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格局。
三、全方位促进我国法律域外适用。人民法院在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案件中,根据当事人选择或冲突法规则,积极适用我国法律作出公正裁判。在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和外国法院裁判时,严格根据我国法律进行审查。在裁判和执行文书中加强释法和说明或说理内容,让他国国民不断提高对我国法律正当性、司法公正性的认知。用外文发布我国法院适用中国法律审理和执行涉外案件概况和典型案件的季度报告。
四、切实推进我国涉侨权益保护。人民法院应不断完善有关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强诉讼等法律救济机制建设,在纠纷调解、仲裁诉讼中为广大侨胞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在充分尊重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拓展海外侨胞权益保护。
2021年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几点建议供参考。
一、完善错案追究制度。一是各级人民法院系统评估错案防范机制的运行效果。二是定期开展由当地法学会参与的对审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形成倒逼机制。三是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真正推动形成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四是构建开放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形成全方位制约监督体系,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其他案件判决书及律师代理或辩护意见一律网上公开。
二、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问题。一是增加基层法官数量,完善职业保障体系。二是完善审判辅助人员的配置与保障,健全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审判辅助人员的科学增补机制。三是实行专业化审判改革,建立以专业合议庭为单位的分案形式。切实落实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避免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三、防止司法审判受非专业性舆情左右。重视网络舆情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不可一味迎合舆情而损失法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依法裁判的基本原则。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精准有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司法为民更有温度;坚持自我革命,司法改革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重要成果,充分彰显人民法院的履职担当。
作为由生活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组成的参政党,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各级法院认真落实《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持续优化涉台司法服务,以司法之力维护两岸一家之亲,为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架起了一座跨越海峡、融洽感情、契合心灵的法治桥梁。
当前,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指引下,两岸民间交流合作动力持续增强。我们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面向在祖国大陆的台湾青年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进一步优化台胞律师执业环境,切实维护台胞合法权益,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贡献法治力量。
过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两个维护”,把握“国之大者”,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特别是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司法公正、平等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们为人民法院作出的贡献点赞!借此机会,提五点建议:
一是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契机,总结回顾党的十九大以来民营经济领域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果,继续联合举办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健全涉诉案件司法集中管辖制度。推动平等保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带动效应,为民营经济人士稳预期、固根本、立恒心、增信心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联合开展商会调解组织培育培优行动,优化升级商会调解平台,强化商事纠纷商会解,共促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化解工作服务前置、重心下移。
四是携手推进法治民企建设,加强企业法务队伍的专业指导,推动优化企业治理机制。深化涉企司法大数据分析,助力企业内部腐败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
五是结合总结三年来人民法院与同级工商联层层建立联系沟通机制的成效,联手调研督促做实,适时总结推广一批典型。
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判工作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改革大幅推进,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在高效及时、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定的各项法律;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地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等方面让无党派人士印象特别深刻。
关于2022年的工作,第一,建议进一步加大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全社会对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充分激活社会公众监督虚假诉讼的协同共治机制,可以考虑在各级法院建议举报虚假诉讼的奖励机制,依靠社会力量及时发现、有效惩治虚假诉讼。第二,建议修改完善与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的司法解释。第三,深入研究大数据时代的司法公开问题。深入研究大数据时代的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妥当确定公开的范围、限度,以及对公开的文书如何进行技术处理等制定具体措施;立足于司法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实质化的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实现“胜败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