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位于湖南省南部,是湘西南通往广东沿海地区的重要门户,也是湖南母亲河湘江的发源地,素有“湘江源头”之称。
近年来,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紧贴县域特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在湘江源上谱写着依法治理的生动篇章。
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蓝山法院坚持不懈当好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乐章。
被告人廖某等未办理生产经营手续,就从2006年起非法开办选矿厂,雇请工人洗选硫铁矿、铅锌矿,并直接将含有铅、砷、锰等重金属的废水、废渣存放于沉淀池内,未采取有效防渗、防漏措施,造成周边土壤与水环境污染。经评估,污染行为造成环境损失65.56万元,估算土壤及水修复费用合计3063万元。
经审理,蓝山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廖某等3人四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2020年,该案被评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为提升生态环境依法治理成效,该院专门成立了湘江源生态保护法庭,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5年来,该院共审理、执行涉环境资源案件100余件。
此外,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该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5年来,开展保护环境法治宣传40余次,发放普法资料3万余份。
如今,走进蓝山大地,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语到处可见,环保意识深入人心,天蓝、山蓝、水蓝成为“三蓝大地”蓝山县的亮丽名片。
群众安宁的“定盘星”
“法者,治之端也。”蓝山法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作为依法治理的重点,向黑恶势力亮司法利剑。
2015年以来,在泉塘村拉砖的司机中形成了以程某等4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纠集人员对位于泉塘村的泉塘砖厂进行欺压控制,导致砖厂丧失自主经营权,不能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格,连年亏损。
2019年11月,蓝山法院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程某等10人三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院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优质高效审判涉黑恶案件,及时消化增量;深挖案件背后“伞”“网”线索,共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条;精准“打财断血”,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先后执行到位涉黑恶财产金额200余万元;助力“行业清源”,紧盯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行业治理薄弱环节,发出司法建议7份,回复、反馈及整改率为100%。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先后审结涉黑恶案件12件6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犯罪分子26人,最高刑期二十二年。2021年,该院荣获永州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嘉奖。
经济平稳的“定神针”
蓝山县依托“楚尾粤头”的区位优势,开放包容、敢为人先,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营经济和民间资本十分活跃,伴之而来的非法集资现象一度有所抬头。
被告人唐某等人为解决“舜水商城”开发资金困难问题,以永星房地产公司或个人名义,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以月利率2%至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筹集资金。
截至2018年2月,共向25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2亿元。2017年1月,唐某、王某经过共谋,将舜水商城二层、三层改为公寓式酒店,向173人销售330多张VIP卡,吸收社会公众资金1927.7万元。
2019年12月,蓝山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唐某等7人,八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为助推经济健康发展,该院坚持“打”“防”并举,织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法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地方经济安全,守好群众“钱袋子”。
5年来,蓝山法院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23件82人。同时,该院持续开展金融债权专项清收活动,开通涉农信机构不良贷款清收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改善金融环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先后审执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152件,为银信部门收回不良贷款2.99亿元。
护航发展的“压舱石”
2020年,湖南奇秀集团工业园区永州斗秀科技有限公司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蓝山法院多次前往工程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查明事实,快速结案。
如今,永州蓝山国际皮具箱包博览会已经在奇秀工业园成功举办了两届,皮具箱包产业被列为湖南省“十大产业集群”之一,蓝山县皮具箱包小镇获评全省特色产业小镇。
近年来,蓝山法院自觉把各项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稳妥处理了涉及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毛俊水库征地拆迁、全省重点产业集群皮具箱包、蓝山大道提质改造等重点项目纠纷70余起;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服务行动,先后收回工程款、货款等1.35亿余元。2021年,该院荣获2016年至2020年湖南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