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真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临近春节,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1月14日,福建省闽侯县大湖乡墙坪村村民早早地来到设立在村委会的闽侯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旁听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庭审。村民们纷纷表示,这场庭审提高了自己的安全出行意识。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近年来,福建法院找准司法工作的切入点,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全省各地法院坚持强基导向,不断增强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实现专业化建设亮点纷呈、纠纷调处提质增效等良好成效,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2021年,全省法院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589.4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3123万余元。
夯实基础
打造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村民散养的牛群啃坏了多家农户的农作物,多次组织调解不成,双方矛盾特别大,该怎么办?”2021年6月19日清晨,泰宁县人民法院法官陈更新接到双坪村村支书打来的求助电话,立即组织“背包法庭”成员赶往双坪村。在实地了解情况后,陈法官向牛主人李某释法说理。最终李某同意赔偿一定损失,并当场向“背包法庭”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一呼即应,一背就走,一调事了,一案人和。行走在乡间路上的“背包法庭”是福建法院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作为国家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人民法庭身处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第一线。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去年以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优化布局、完善措施、强化保障,出台23条举措,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农村偏远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新设23个人民法庭,并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强化“一庭一品”“一庭一专”,推动14个法庭向道交、劳动、借贷、房地产等专业化转型,促进城区治理现代化,推动城市专业化法庭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
福清市人民法院在市交警大队所在地宏路人民法庭探索交通事故案件集中审理,打造“民刑一体、审执一体、诉非一体”的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化法庭;福鼎市人民法院坚持“人随案走、服务靠前”原则,将法庭搬上渔排,主动上门提供调解、立案服务,为海上养殖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景区人民法庭组建专业化旅游审判队伍,创新“513”涉旅审判工作机制,打造无假日的“旅游巡回法庭”,持续护航旅游行业发展……
全省法院90个人民法庭均与一站式服务平台对接,形成以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人民法庭为中心,辐射带动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法官联络点,推广“一街镇一法官”挂钩联系经验做法,在无派出人民法庭的边远乡镇设立法官联络点、司法服务点或巡回审判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源头化解
为基层治理增添法治亮色
因大嫂洗衣服时习惯把脏水泼到院子里,弄脏了弟弟家刚洗的衣服,厦门市同安区某村的俩兄弟争吵不休、反目成仇。为了“报复”,弟弟甚至把粪水泼到大哥的房墙上。村里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老张知道后,主动上门,找到矛盾症结所在,并进行调解。在老张的协调下,兄弟俩互相认错、重归于好。
调解靠前一步,纠纷止于诉前。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地处厦门市郊,各类涉农案件占该院收案总数一半以上,为了让司法服务更贴合村民需求,该院成立“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基层组织、法院、司法所等各方主体齐心协力,法官、人民陪审员、村干部、乡贤等一块儿参与调解,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农村家事纠纷。
面对日益突出的人案矛盾,福建法院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健全“非诉解纷挺前、司法协同保障”的联动机制,突出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全省95家法院均设立诉非联动中心,实现省、市、县、乡村全覆盖,全面承担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职能。
各地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积极推动创建“无讼社区(乡村)”“平安社区(乡村)”活动,搭建诉源共治平台,拓展诉非衔接渠道,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网络”,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结合地方特色普惠金融产品,联合金融机构成立了普惠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构建一站式调处中心和一体化解纷体系,为助力金融扶贫和乡村振兴、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德化县人民法院依托18个乡镇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及216个村(社区)纠纷化解工作室,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现纠纷就地受理、快捷调处,切实将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
高效执行
精准保障农民权益
“收到钱了,感动得要哭了!感谢法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帮我们讨回工资。”收到银行发来的到账信息,当事人王某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21年5月,231名农民工来到漳浦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帮忙“讨薪”。为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最大程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漳浦法院开辟讨薪“绿色通道”,抽调6名青年干警组成“护薪”突击队,前后仅用时9天,就为这231名农民工要回了被拖欠的160万元工资。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福建法院历来将涉民生案件作为开展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以来,福建法院聚焦追索劳动报酬,特别是拖欠农民工资,集中开展“八闽护薪”专项执行行动,落实“法院+人社”根治欠薪联动机制,办结欠薪案件5247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亿余元;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1704件,执行到位金额6093万元。
全省各地法院在工作中结合实际不断摸索、创新经验,将司法护航乡村振兴落到实处。龙海市人民法院在办理系列劳动争议纠纷案中,面对117名农民工集体讨薪,而被执行人企业停工停产、查封财产估价难以支付所欠薪资的处境,坚持善意执行思路,积极引入第三方,盘活被执行人企业生产流水线,统筹解决农民工薪资执行及再就业等问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以林某喜为首的农村黑社会组织长期称霸一方,被依法铲除后,涉案“黑财清底”工作备受关注。针对涉案房产及2万余亩山林权证不齐,财产拍卖处置难度高、周期长等难题,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变通思路,探索出一套“党委靠前协调、办案机关主办、地方政府兜底”的涉黑财产处置机制,以托管经营代替拍卖变现,灵活处置约6.82亿元涉黑财产。
晋江市人民法院结合本地民营经济活跃、慈善氛围浓厚的特点,打造“一十百千万”司法帮扶工程,引入以企业家为主的各种社会力量,为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提供资金救助和就业帮扶,提升困难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和生活水平。该机制运行一年多来,晋江法院共为89件案件当事人申请慈善救助款共计174.16万元,促成38件案件结案,近50件案件息诉息访,14名就业帮助对象受益。
播撒法治种子
共建美丽乡村
苦于资金不足,顺昌县高阳乡花桥村的生态公园迟迟无法建成。在顺昌县人民法院与森林生态银行开展合作启动“生态司法+碳汇”协同机制后,借助法院积极引导环资案件被告人认购该村碳汇所带来的5.2万元资金,花桥村得以整改工地、修建公园。而在高阳乡大坋村,碳汇资金让村民的饮水工程得到改造,提升了村民的居住质量。
“没想到保护好树林也会有收益,就像守着金山一样。现在这里树高林密,走到哪儿绿到哪儿。”“生态司法+碳汇”协同机制不仅带来了收益,更守住了绿水青山,激发了村民对生活的美好期待。该机制运行两年来,共有6家法院48名被告人认购碳汇量51万余元,为11个乡镇的27个村集体带去碳汇收入。
法治引领,让百姓致富、乡村更美。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福建法院始终将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将“输血式”的扶贫方式变为“造血式”的开发方式,谋项目、筹资金、解纠纷、促发展,让百姓吃下“定心丸”,全身心投入乡村产业的发展中去。同时,全省法院不断加大乡村文化供给,使法治文化在基层落地生根。
让“遇事找法”成为习惯。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积极开展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等司法“六进”活动,通过上好一堂法制课、办好一场法律咨询、编好一本小册子、开好一个示范庭、拍好一个短视频等活动形式,积极回应群众法律需求,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乡风文明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是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福建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从审判职能衍生出服务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等社会职能,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美丽乡村的繁荣富强,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