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农评点 法官评判 代表评议 无讼评比 生态评价
福建武平法院创建生态司法“五评”机制
2022-01-10 15:06: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东留镇政府、中山河湿地公园保护中心等部门,开展“武平县异地补植复绿基地”揭牌仪式、植树、增殖放流等活动,巩固和提升生态修复成果。

  近年来,武平法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探索生态司法“林农评点、法官评判、代表评议、无讼评比、生态评价”的“五评”模式,以司法助力从林改出发做优生态立县的文章,走上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

  林农评点 法治夜校解实题

  在林改的春风下,武平山上山下都掀起林业经济发展热潮。2012年7月24日,武平法院在捷文村部开办了全省首家“林农法治夜校”。

  如今,林农法治夜校早已覆盖全县,法院选派7名法官组成师资队伍,聘请全县39名林业站工作人员为生态司法联络员,课上课下为17个乡镇街道的林农答疑释惑,打造了一个集普法教育、纠纷化解、联系群众的全新服务平台。10年来,“法官讲师”让村民在依法发展林业经济、鼓了腰包的同时,也不忘学法充电,提升守法意识。

  林农评点出实题,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法官讲师”又有了新的服务课题。武平县被列为全省首批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县,“法官讲师”积极协助开展商品林赎买工作,推动林区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21年10月底,共依法保障商品林赎买合同签订123户,完成捷文水源周边赎买商品林1.47万亩。

  该院还坚持“请进来”参与+“走出去”普法相结合,着力画好全民参与“同心圆”,即一方面邀请村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旁听涉生态案件庭审,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另一方面选取典型案例,深入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定期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扩大巡回审判宣传效果。

  法官评判 一线审调止纷争

  十年树木已成林,青山绿水绕村居。正是林改的助力,村民植树造林热情高涨,经常看见全家老少带着干粮上山造林的场景。如今20年过去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让村民拥有了“绿色财富”。不少荒山成青山,依靠石头、树木划分的四至逐渐消失在青山之间,涉林纠纷的审判和调处,成为武平法院多年来司法为民的金字招牌。

  与其他纠纷不同,为了查明林业纠纷的有关“病因”,法官除了通过起诉状、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诉求和纠纷起因外,必须深入现场勘查,落实林权现状,以更好地判别是非曲直,同时,该院还会邀请林业技术专家或林业技术人员对纷争林地进行现场勘界,选任林业专家陪审员,让生态裁判结果更具说服力。

  法官与专家陪审员一同深入现场,充分了解当地相关的林业背景,通过与村民交谈,有效评估林业纠纷对本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参考当地村规民约、乡风民俗,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这样的调解协议往往能够得到当事人的认可,自动履行率会高很多,后续问题也减少不少,起到了促和止纷的积极作用。

  社会评议 生态修复焕新颜

  “我再也不敢滥砍滥伐了,我愿意接受处罚,积极补种林木,恢复森林。”日前,在一起滥伐林木案中,被告人黄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原来,黄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林木共计196株。案发后,黄某已对部分涉案山场复绿补种,该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被砍的山林怎么恢复?捕杀动物如何做好生态补偿?这些社会各界群众关心的问题,成为该院突出“恢复性司法”实践的重要导引。

  武平法院注重以社会评议效果督促落实,通过建立认罪认罚从宽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机制,推动检察机关根据不同罪名“分类施策”,在审查起诉前,促使违法状态恢复原状,再做认罪认罚,对未落实恢复措施的,严格适用缓刑,并在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等地,建立“补植复绿”示范基地。

  多年来,该院注重“预防+惩戒+修复”相结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环境整治等多样化生态修复模式,促进生物资源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

  无讼评比 联动共治创平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大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保护要久久为功,需要引导矛盾纠纷的化解,发动群众参与争创无讼无访的平安和谐社会大环境。

  2010年开始,武平法院在综治工作基础较好的4个乡镇,开展创建“无讼村”先行试点,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将“无讼”与“无访”相结合,从2011年起在全县部署开展“无讼无访村(居)”创建活动。

  近年来,该院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提供生态资源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同时,以武平县“无讼村居”创建工作为载体,大力推进“无讼林区”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该生态司法品牌作为“一院一品”大力推进。

  武平法院通过召开联席座谈会,与多部门商讨生态司法服务事宜,以“无讼林区”为切入点,和福建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订共建协议,联合开展“无讼无访自然保护区”创建活动。又设立9个生态司法巡回审判点、生态司法服务点,以点带面,切实保护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资源,预防化解纠纷,稳定林区秩序。

  无讼评比齐发力,联动共治“合”创平安。武平法院不是“一家独唱”,其“无讼无访创建”升格为“平安县乡村三级联创”,县财政对达标村(居)给予资金奖励,并在信贷、医疗、保险等方面出台扶持激励政策。2017年以来,发放平安奖励金769.7万元,兑现“3个10%”的惠民奖励金3248.63万元,受益群众达59.2万余人次。

  生态评价 多维保护绿家园

  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以生态评价作导引,武平法院积极构建多维保护“网”,让重要的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在武平的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在每片绿水青山间,自由自在地栖居,与群众和谐相处。

  2021年8月底,有摄影爱好者拍到“中国最美小鸟”蓝喉蜂虎,在武平县永平镇孔厦村“安家”,相关话题总流量破亿,引起外界广泛关注。而蓝喉蜂虎的栖息地,正是2019年武平法院对一机砖厂违法推挖林地取土的行为依法裁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强制执行,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的所在地。

  同时,该院积极发挥生态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犯罪行为,2020年来,共审结破坏野生动物犯罪案件5件8人,推动改变村民“靠山吃山”的传统观念。严厉打击破坏原生林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保护红豆杉、铁皮石斛等珍稀珍贵植物资源。

  该院结合县域生态特点,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机制。联合县总河长办制定“生态司法+河长制”联动协作机制、与武平县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构建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树·鸟”生态司法多维保护网、与福建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制定在梁野山自然保护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规定、与县林业局制定联合开展古树名木协同保护活动等相关协议方案,还向县河长办发出加强鱼类资源保护持续优化水质的司法建议书,就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出7条建议措施等,积极构建生态保护立体网格。

  “生命不息,保护不止。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武平法院将以林改精神,持续推进生态司法‘五评’机制,深耕武平实际,以生态、司法、社会效果为导向,以法治力量守护美好家园。”该院院长陈英棠表示。


责任编辑:魏悦